一、拉動國內機床的需求。拉動國產數控機床內需市場是振興措施的重中之重。要在拉動機床內需中發揮政策引導作用,國家投資項目要規定使用國產設備的比例要求,國債投資項目要強化政府審查和政府采購作用。
嚴格審查進口的數控設備。政府委托專業協會組織行業專家對國家投資項目進口數控設備進行嚴格審查,要優先采用國產機床。軍工行業進口機床的審查要嚴格執行原國防科工委(2007)574號文件。對于國內尚不能制造確需進口的重大數控裝備,要與提高國內制造業消化吸收創新結合起來,推動國產化和創新發展自己的高檔數控機床。
二、首臺套數控產品的應用。以示范工程推動首臺套國產數控裝備應用。以落實國家發改委(2008)224號文“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試驗、示范項目管理辦法”為突破口,推動國產高檔數控機床進入航空、航天、船舶、兵器、電子信息、發電設備、工程機械、交通設備等國家重點工程,國家通過示范工程支持推廣國產高檔數控機床首臺套的應用。
三、機床技術改造。機床是裝備制造業的工作母機,實現裝備制造業的現代化,取決于我國的機床發展水平。振興裝備制造業,首先要振興機床工業,尤其要大力發展國產數控機床。因此,振興裝備制造業,機床工業振興須先行。在新增中央投資中應當優先安排機床工具行業振興和技術改造專項,即支持“裝備制造業調整和振興規劃”附錄《技術進步和技術改造項目產品目錄》內有關數控機床主機技術改造,機床基礎配套產品升級換代,企業節能節材減排改造,企業兼并重組后調整生產力布局、整合內部資源,建設區域性的基礎工藝中心,發展現代制造服務業等。同時,要鼓勵機床制造企業自產機床自用和采用國產數控機床進行技術改造,國家在政策上給予扶持。
四、擴大機床的出口。鼓勵機床工具制造企業為開拓國際市場參加海外展覽、建立海外服務網點等措施銷售國產機床工具產品,國家對有關企業參加國外展覽給予補貼及出口信貸等政策支持。
要鼓勵技術含量較高的數控機床和高檔工具產品出口。國內建立10~15個出口基地,國外建立5~8個服務網點,形成年出口額達10億美元的能力。實施品牌戰略,提高數控機床出口的國際競爭力。
五、調整產業結構。充分利用現有存量,加上政策引導,技術改造支持,按經濟規律原則推進資源優化和產業調整,推動大集團建設和“專、精、特”企業的發展,加速產業提升、加快產業發展。
六、機床業稅收優惠政策。貫徹財關稅(2007)11號文《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落實國務院關于振興裝備制造業的若干意見有關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重點支持發展大型、精密、高速數控設備和數控系統及功能部件所需國內不能生產或性能不能滿足要求的進口關鍵部件及原材料,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對現行數控機床產品增值稅實行先征后退政策停止執行后,希望國家盡快研究出臺新的稅收扶持政策,重點轉向支持高檔數控機床、高性能數控系統和高檔功能部件的發展。
七、充分發揮機床協會作用。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橋梁和紐帶作用。在政府指導下,機床協會將及時反映行業問題和企業訴求,為企業提供信息服務,引導企業落實國家產業政策,加強行業自律,提高行業整體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