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刻不容緩!
發布時間:2020-05-11 來源:鹽邊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目前,我縣氣溫高、風力大,
森林火險氣象等級高,
注意加強防范
嚴控野外用火
下面看一下代表案例:
【案例一】
2020年3月29日15時許,大理州鶴慶縣草海鎮發生森林火災,該火災明火于3月29日21時許撲滅,過火面積約600畝。經查:此次森林火災系由鶴關商速項目工人查某某電焊施工時不慎引發,鶴慶縣森林公安局依法對該案立案偵查, 目前犯罪嫌疑人查某某已被取保候審。
【案例二】
2020年3月20日,呂梁山森林公安分局臺頭派出所在巡查時發現火情。經查,當日上午11時鄉寧縣管頭鎮小半溝村民王某虎不執行鄉寧縣人民政府封山禁火令,在農田內收拾雜草時,用隨身攜帶的打火機點燃雜草引發林火。王某虎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關于森林火災,你該知道這些!
1、禁止在野外燒荒、煉地堰。
2、禁止墓地墳頭焚香燒紙、燃放煙花爆竹。
3、禁止在果園內燒樹葉、樹皮。
4、禁止在野外焚燒垃圾和農作物廢棄物料。
5、禁止在林區內野炊和燒烤食物。
6、禁止中小學生、智障等特殊群體進山玩火。
7、禁止在林區內亂丟煙頭和燃燒火把照明。
8、禁止在林區內狩獵、燒火驅獸和爆破活動。
9、禁止帶火種、易燃易爆物品進山。
10、禁止燃放“孔明燈”等移動火源。
11、禁止有森林火災隱患的機動車輛進入林區。
12、森林防火期嚴禁一切野外用火。
稍作補充:
森林防火要時刻敲響警鐘!
保護生態環境,刻不容緩!
森林防火安全知識,
定要牢記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