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預防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風險的預警公告
發布時間:2023-11-03 來源:鹽邊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冬季是農村集體聚餐活動的高峰時期,由于場所簡陋,食品采購渠道復雜、貯存條件簡單,廚師流動性大、加工操作不規范,聚餐人員數量多、食品安全意識不強等因素,導致食品安全風險較高。鹽邊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提醒嚴把食品安全八關,保障廣大農村群眾聚餐活動食品安全。
一、嚴把申報關。自辦或委托廚師承辦的群體型聚餐活動,舉辦人(承辦人)應提前將舉辦人、承辦人基本情況、聚餐時間、地點、餐次、人數、廚師等人員情況、菜譜、主要原料來源及采購地點等內容向村(社區)食品安全協管員(信息員)報告登記,簽訂《食品安全承諾書》,并接受相關人員的檢查、指導。
二、嚴把衛生關。食品加工場所和就餐場所應距離糞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場(站)、旱廁、畜禽圈等污染源25米以上。聚餐活動舉辦前,要對食品加工場所和就餐場所進行徹底清潔,消除污染物,保持舉辦場所環境整潔。
三、嚴把健康關。承辦廚師要經備案登記并持有效健康證上崗,有發熱、腹瀉癥狀或患有化膿性、滲出性皮膚病、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廚師及幫廚工作。要具備食品安全常識,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加工食品前或接觸污染物后要及時洗手。
四、嚴把采購驗收關。應從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者處采購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的食品原料,嚴格查驗把關并索取有效購貨憑證,確保食品新鮮安全。不采購不使用來路不明、超過保質期限、腐敗變質的食品;不采購不使用無檢疫合格證明的肉類食品;不采購不使用川烏、草烏、附子、半夏、發芽土豆、野生菌、四季豆等毒性中藥材或存在食品安全風險的食品;不采購、不貯存、不使用亞硝酸鹽;不采購不使用自釀酒、自制泡酒,不采購不使用未經備案登記管理的散裝白酒;不采購不使用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制作菜肴。
五、嚴把燒熟煮透關。需熟制加工的飯菜要燒熟煮透,餐飲具要洗凈消毒,菜刀、菜板要生熟分開,做好的飯菜要防鼠、防蠅、防塵、防投毒等不安全因素。不加工食用生食水產品,不宜使用隔餐或隔夜的食品,確需使用要冷藏,使用前應確認食品未變質,徹底加熱后再食用。聚餐食品要按品種按規定要求進行留樣。
六、嚴把危險物品關。醇基燃料要專人管理,非食品原料及危險化學品與食品要隔離保存,農藥、鼠藥、獸藥、除草劑等不能存放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場所內,避免當作食品誤食引發安全事故。
七、嚴把文明用餐關。要文明聚餐,推行“公筷公勺”,不要酗酒,要節約用餐,踐行“光盤行動”,不要浪費,上桌菜量應以夠吃為準,防止大量過剩造成浪費。
八、嚴把問題報告關。聚餐后發現人員腹瀉、嘔吐、發燒等問題時,應立即去往正規醫療機構救治,同時封存當餐所用原材料、留樣食品、加工使用的容器和設備設施等,以備調查。并立即向衛生健康部門、市場監管部門報告。參加聚餐的群眾發現聚餐活動有安全風險時,可以向舉辦人(承辦人)提出意見,及時提醒其改正,也可以向鄉(鎮)政府報告或撥打12315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進行舉報。
鹽邊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