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邊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于6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發布時間:2023-12-15 來源:鹽邊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鹽邊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于6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2023年第002號)
鹽邊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002號),涉及6批次不合格食品,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鹽邊縣劉老幺干雜店銷售的干山藥片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產品名稱:干山藥片;規格型號:/;生產日期:2022年10月23日;被抽樣單位:鹽邊縣劉老幺干雜店;生產單位:/;不合格項目:鉛(以Pb計)。
二、經營(生產)環節處置
(一)行政處罰
鹽邊縣市場監管局于2022年11月21日對該案進行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干山藥片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之第(六)項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鹽邊縣市場監管局于2023年2月6日對當事人給予免于處罰款的決定。
(二)排查整改
經排查,該店在購進這瓶干山藥片后就直接擺放在店內銷售,未添加其他物質,初步推斷造成產品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購進的干山藥片鉛含量過高。鹽邊縣市場監管局要求當事人在今后的經營中將繼續加強索證索票及進貨查驗。鹽邊縣市場監管局于2023年2月6日組織復查驗收。
云歸綜合市場杜長興銷售的干山藥片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產品名稱:干山藥片;規格型號:/;生產日期:2022年10月28日;被抽樣單位:云歸綜合市場杜長興;生產單位:/;不合格項目:鉛(以Pb計)。
二、經營(生產)環節處置
(一)行政處罰
鹽邊縣市場監管局于2022年11月21對該案進行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干山藥片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之第(六)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鹽邊縣市場監管局于2023年2月6日對當事人給予免于處罰款的決定。
(二)排查整改
經排查,該店在購進這瓶干山藥片后就直接擺放在店內銷售,未添加其他物質,初步推斷造成產品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購進的干山藥片鉛含量過高。鹽邊縣市場監管局要求當事人在今后的經營中將繼續加強索證索票及查看出廠檢驗報告。鹽邊縣市場監管局于2023年2月6日組織復查驗收。
鹽邊萊璐土特產專賣店銷售的干山藥片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產品名稱:干山藥片;規格型號:/;生產日期:2022年10月26日;被抽樣單位:鹽邊萊璐土特產專賣店;生產單位:/;不合格項目:鉛(以Pb計)。
二、經營(生產)環節處置
(一)行政處罰
鹽邊縣市場監管局于2022年11月21日對該案進行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干山藥片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之第(六)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免于處罰,鹽邊縣市場監管局于2023年2月6日對當事人給予免于處罰款的決定。
(二)排查整改
經排查,該店在購進這瓶干山藥片后就直接擺放在店內銷售,未添加其他物質,初步推斷造成產品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購進的干山藥片鉛含量過高。鹽邊縣市場監管局要求當事人在今后的經營中將繼續加強索證索票及查看出廠檢驗報告。鹽邊縣市場監管局于2023年2月6日組織復查驗收。
鹽邊縣原材干雜店銷售的干山藥片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產品名稱:干山藥片;規格型號:/;生產日期:2022年10月21日;被抽樣單位:鹽邊縣原材干雜店;生產單位:/;不合格項目:鉛(以Pb計)。
二、經營(生產)環節處置
(一)行政處罰
鹽邊縣市場監管局于2022年11月21日對該案進行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干山藥片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之第(六)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免于處罰,鹽邊縣市場監管局于2023年2月6對當事人給予免于處罰款的決定。
(二)排查整改
經排查,該店在購進這瓶干山藥片后就直接擺放在店內銷售,未添加其他物質,初步推斷造成產品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購進的干山藥片鉛含量過高。鹽邊縣市場監管局要求當事人在今后的經營中將繼續加強索證索票及查看出廠檢驗報告。鹽邊縣市場監管局于2023年2月6日組織復查驗收。
鹽邊縣云歸綜合市場龔繼國銷售的甜椒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產品名稱:甜椒;規格型號:/;生產日期:2022年11月10日;被抽樣單位:鹽邊縣漁門鎮農貿市場秦明剛;生產單位:/;不合格項目:吡蟲啉、噻蟲胺。
二、經營(生產)環節處置
(一)行政處罰
鹽邊縣市場監管局于2022年12月5日對該案進行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甜椒的行為,違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八條規定,依據《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的規定,鹽邊縣市場監管局于2023年2月1日對其作出行政處罰如下:
1.警告;
2.沒收違法所得金額90元(大寫:玖拾元整)。
(二)排查整改
經排查,初步推斷造成產品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種植過程中超量使用吡蟲啉、噻蟲胺,或者未過休藥期進行采摘導致農殘超標。鹽邊縣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整改,停止銷售不合格產品,并在今后的經營中嚴格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主體責任。鹽邊縣市場監管局于2023年2月8日組織復查驗收。
攀枝花市鹽邊縣云歸市場劉永剛銷售的豬肝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產品名稱:豬肝;規格型號:/;生產日期:2022年9月28日;被抽樣單位:攀枝花市鹽邊縣云歸市場劉永剛;生產單位:鹽邊動物產品加工廠;不合格項目: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
二、經營(生產)環節處置
(一)行政處罰
鹽邊縣市場監管局于2022年11月9日對該案進行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豬肝的行為,違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八條(七)項及《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依據《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的規定,鹽邊縣市場監管局于2023年1月17日對其作出行政處罰如下:
1.警告;
2.沒收違法所得金額37.5元(大寫:叁拾柒元伍角)。
(二)排查整改
經排查,初步推斷造成產品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宰殺前喂食含有五氯酚酸鈉的野草。鹽邊縣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整改,停止銷售不合格產品,并在今后的銷售過程中,自行采購活豬進行宰殺,并加強生豬宰殺前的喂食管理,不投喂不明來源的豬食。鹽邊縣市場監管局于2023年1月28日組織復查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