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邊縣教育和體育局責任清單
發布時間:2020-03-25 來源:ybxjtj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鹽邊縣教育和體育局責任清單
表1
主體責任 |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教育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有關貫徹意見并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教育體制改革;負責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中小學布局結構調整;負責全縣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負責全縣教育體育系統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負責組織全縣教育體育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負責義務教育的統籌管理,推進全縣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推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學校開展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和穩定工作。 (五)負責職業教育發展與改革,組織實施民族地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工作,完成省下達的藏(彝)區學生“9+3” 免費職業教育任務。 (六)負責管理全縣成人教育和廣播電視教育及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促進協調發展。 (七)負責全縣教育督導工作。負責承擔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廣播電視教育以及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開展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教育體育經費籌措、教育基建投資的辦法,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教育體育經費的籌集、撥付工作;負責本部門教育體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協調本級財政貫徹執行教育財政、生均經費和教師工資與學生公用經費撥款;負責國(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教育合作項目的執行;承辦普通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完善貧困學生資助管理體系;承擔對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工作。 (九)規范民辦教育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十)負責全縣中小學教師和教育行政干部隊伍建設工作;推進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的方針政策,擬訂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工作計劃,負責普通話推廣和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承辦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二)負責并指導教育基礎設施建設,完善中小學校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負責并指導學?,F代信息技術教育和推進現代教育信息化建設,進一步改善學校辦學條件;負責推進農村薄弱學校建設;加強項目建設管理,推動校舍檔案和信息系統建設,促進校舍安全管理的規范化、信息化。 (十三)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對外交流與合作,承辦全縣中小學校出國留學人員和基礎教育系統來我縣外籍教師、專家及留學人員的有關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大中專招生和自學考試工作。制定中小學校招生計劃并組織實施,會同中等職業學校做好本縣中職招生工作。 (十五)統籌規劃全縣群眾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劃,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承擔全縣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管理。 (十六)統籌規劃全縣競技體育發展。指導體育訓練、體育競賽和運動員隊伍建設;組織和統籌參加省級以上綜合運動會,負責組織協調縣級綜合性運動會的競賽工作,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 (十七)統籌規劃全縣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管理學校體育工作;制定全縣學校體育、青少年業余訓練的規劃和工作意見,并負責組織實施、督促和檢查。 (十八)指導全縣學校后勤改革和體育產業發展,負責全縣學校后勤和體育產業管理;擬定全縣體育產業發展政策、措施,規范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協助管理全縣體育彩票市場。 (十九)負責教育體育科研、技術攻關及成果推廣工作;負責組織、監督全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二十)負責指導、檢查、督促全縣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二十一)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二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
職責邊界 |
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 |
表2-1
序號 |
1 |
權利類型 |
行政許可 |
權力項目名稱 |
實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學校設立、變更和終止審批 |
責任主體 |
基礎教育股 |
追責情形 |
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行政職責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四川省行政審批違法違紀行為責任追究辦法》《四川省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試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
監督電話 |
0812-8655348 |
表2-2
序號 |
2 |
權利類型 |
行政許可 |
權力項目名稱 |
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審批 |
責任主體 |
基礎教育股 |
追責情形 |
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行政職責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四川省行政審批違法違紀行為責任追究辦法》《四川省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試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
監督電話 |
0812--8655348 |
表2-3
序號 |
3 |
權利類型 |
行政許可 |
權力項目名稱 |
文藝、體育等專業訓練的社會組織自行實施義務教育審批 |
責任主體 |
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股(學校國防軍訓辦公室) |
追責情形 |
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行政職責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四川省行政審批違法違紀行為責任追究辦法》《四川省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試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
監督電話 |
0812-8655348 |
表2-4
序號 |
4 |
權利類型 |
行政許可 |
權力項目名稱 |
教師資格認定 |
責任主體 |
人事股 |
追責情形 |
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行政職責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四川省行政審批違法違紀行為責任追究辦法》《四川省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試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
監督電話 |
0812-8655348 |
表2-5
序號 |
5 |
權利類型 |
行政許可 |
權力項目名稱 |
校車使用許可 |
責任主體 |
辦公室(政策法規股) |
追責情形 |
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行政職責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四川省<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實施辦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四川省行政審批違法違紀行為責任追究辦法》《四川省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試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
監督電話 |
0812-8655348 |
表2-6
序號 |
6 |
權利類型 |
行政許可 |
權力項目名稱 |
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 |
責任主體 |
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股(學校國防軍訓辦公室) |
追責情形 |
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行政職責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全民健身條例》《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管理辦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四川省行政審批違法違紀行為責任追究辦法》《四川省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試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
監督電話 |
0812-8655348 |
表2-7
序號 |
7 |
權利類型 |
行政許可 |
權力項目名稱 |
舉辦健身氣功活動及設立站點審批 |
責任主體 |
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股(學校國防軍訓辦公室) |
追責情形 |
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行政職責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健身氣功管理辦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四川省行政審批違法違紀行為責任追究辦法》《四川省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試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
監督電話 |
0812-8655348 |
表2-8
序號 |
8 |
權利類型 |
行政許可 |
權力項目名稱 |
臨時占用公共體育場(館)設施審批 |
責任主體 |
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股(學校國防軍訓辦公室) |
追責情形 |
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行政職責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四川省行政審批違法違紀行為責任追究辦法》《四川省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試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
監督電話 |
0812-8655348 |
表2-9
序號 |
9 |
權力類型 |
行政處罰 |
權力項目名稱 |
對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舉辦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的處罰 |
責任主體 |
基礎教育股 |
問責依據 |
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行政職責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四川省行政審批違法違紀行為責任追究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
監督電話 |
0812--8655348 |
表2-10
序號 |
10 |
權力類型 |
行政處罰 |
權力項目名稱 |
對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違法頒發學位、學歷或者其他學業證書行為的處罰 |
責任主體 |
基礎教育股 |
問責依據 |
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行政職責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四川省行政審批違法違紀行為責任追究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
監督電話 |
0812--8655348 |
表2-11
序號 |
11 |
權利類型 |
行政處罰 |
權力項目名稱 |
對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教師的處罰 |
責任主體 |
人事股 |
問責依據 |
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行政職責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教師資格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四川省行政審批違法違紀行為責任追究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
監督電話 |
0812-8655348 |
表2-12
序號 |
12 |
權利類型 |
行政處罰 |
權力項目名稱 |
對以欺騙方式取得資格或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教師的處罰 |
責任主體 |
人事股 |
問責依據 |
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行政職責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教師資格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四川省行政審批違法違紀行為責任追究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
監督電話 |
0812-8655348 |
表2-13
序號 |
13 |
權力類型 |
行政處罰 |
權力項目名稱 |
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或使用假教師資格證書的處罰 |
責任主體 |
人事股 |
問責依據 |
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行政職責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教師資格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四川省行政審批違法違紀行為責任追究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
監督電話 |
0812-8655348 |
表2-14
序號 |
14 |
權力類型 |
行政處罰 |
權力項目名稱 |
對民辦學校辦學條件不達標、實施違規違法辦學行為、年度檢查不合格或違反資產管理、招生等方面規定的處罰 |
責任主體 |
基礎教育股 |
問責依據 |
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行政職責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教師資格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四川省行政審批違法違紀行為責任追究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
監督電話 |
0812-8655348 |
表2-15
序號 |
15 |
權力類型 |
行政處罰 |
權力項目名稱 |
對民辦學校管理混亂嚴重影響教育教學的處罰 |
責任主體 |
人事股 |
問責依據 |
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行政職責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教師資格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四川省行政審批違法違紀行為責任追究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
監督電話 |
0812-8655348 |
表2-16
序號 |
16 |
權力類型 |
行政處罰 |
權力項目名稱 |
對民辦學校出資人違法違規獲取回報的處罰 |
責任主體 |
辦公室(政策法規股) |
問責依據 |
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行政職責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四川省行政審批違法違紀行為責任追究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
監督電話 |
0812-8655348 |
表2-17
序號 |
17 |
權利類型 |
行政處罰 |
權力項目名稱 |
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參與或者變相參與或者變相參與教科書編寫,以及教科書審查人員參與或者變相參與或者變相參與教科書編寫的處罰 |
責任主體 |
基礎教育股 |
問責依據 |
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行政職責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四川省行政審批違法違紀行為責任追究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
監督電話 |
0812-8655348 |
表2-18
序號 |
18 |
權力類型 |
行政處罰 |
權力項目名稱 |
對學校違反國家義務教育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的處罰 |
責任主體 |
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
問責依據 |
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行政職責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四川省行政審批違法違紀行為責任追究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
監督電話 |
0812-8655348 |
表2-19
序號 |
19 |
權力類型 |
行政處罰 |
權力項目名稱 |
對教師違反國家義務教育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的處罰 |
責任主體 |
人事股 |
問責依據 |
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行政職責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四川省行政審批違法違紀行為責任追究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
監督電話 |
0812-8655348 |
表2-20
序號 |
20 |
權力類型 |
行政處罰 |
權力項目名稱 |
對單位或個人違反國家幼兒教育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的處罰 |
責任主體 |
基礎教育股 |
問責依據 |
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行政職責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幼兒園管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四川省行政審批違法違紀行為責任追究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
監督電話 |
0812-8655348 |
表2-21
序號 |
21 |
權力類型 |
行政處罰 |
權力項目名稱 |
對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禁止吸煙場所未按規定設置禁煙標識或違反規定設置吸煙器具的、個人在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抽煙等行為的處罰 |
責任主體 |
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股(學校國防軍訓辦公室) |
問責依據 |
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行政職責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四川省公共場所衛生管理辦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四川省行政審批違法違紀行為責任追究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
監督電話 |
0812-8655348 |
表2-22
序號 |
22 |
權力類型 |
行政處罰 |
權力項目名稱 |
對學校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招收學生的處罰 |
責任主體 |
基礎教育股 |
問責依據 |
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行政職責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四川省行政審批違法違紀行為責任追究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
監督電話 |
0812-8655348 |
表2-23
序號 |
23 |
權利類型 |
行政處罰 |
權力項目名稱 |
對公共體育設施管理單位違規的處罰 |
責任主體 |
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股(學校國防軍訓辦公室) |
問責依據 |
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行政職責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四川省行政審批違法違紀行為責任追究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
監督電話 |
0812-8655348 |
表2-24
序號 |
24 |
權利類型 |
行政處罰 |
權力項目名稱 |
對體育場所違反禁煙規定的處罰 |
責任主體 |
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股(學校國防軍訓辦公室) |
問責依據 |
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行政職責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四川省公共場所衛生管理辦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四川省行政審批違法違紀行為責任追究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
監督電話 |
0812-8655348 |
表2-25
序號 |
25 |
權力類型 |
行政處罰 |
權力項目名稱 |
對違規擅自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者的處罰 |
責任主體 |
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股(學校國防軍訓辦公室) |
問責依據 |
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行政職責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管理辦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四川省行政審批違法違紀行為責任追究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
監督電話 |
0812-8655348 |
表2-26
序號 |
26 |
權力類型 |
行政確認 |
權力項目名稱 |
對民辦教育機構重要事項變更的審核確認 |
責任主體 |
辦公室(政策法規股) |
追責情形 |
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行政職責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四川省行政審批違法違紀行為責任追究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
監督電話 |
0812--8655348 |
表2-27
序號 |
27 |
權力類型 |
行政給付 |
權力項目名稱 |
教育資助 |
責任主體 |
計劃基建財務股 |
追責情形 |
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行政職責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四川省教育扶貧救助基金使用管理辦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四川省行政審批違法違紀行為責任追究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
監督電話 |
0812--8655348 |
表2-28
序號 |
28 |
權力類型 |
行政檢查 |
權力項目名稱 |
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教育教學工作的督導、檢查 |
責任主體 |
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
追責情形 |
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行政職責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教育督導條例》《四川省行政審批違法違紀行為責任追究辦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
監督電話 |
0812-8655348 |
表2-29
序號 |
29 |
權利類型 |
行政獎勵 |
權力項目名稱 |
優秀教師(教育工作者)、先進集體表彰、獎勵 |
責任主體 |
人事股 |
追責情形 |
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行政職責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實施辦法》《四川省教學成果獎勵辦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四川省行政審批違法違紀行為責任追究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
監督電話 |
0812-8655348 |
表2-30
序號 |
30 |
權力類型 |
其他行政權力 |
權力項目名稱 |
換發民辦學校及其他民辦教育機構辦學許可證 |
責任主體 |
辦公室(政策法規股) |
追責情形 |
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行政職責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四川省行政審批違法違紀行為責任追究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
監督電話 |
0812--8655348 |
部門責任清單匯總表
單位(蓋章):鹽邊縣教育和體育局
序號 |
權力類型 |
權力名稱 |
權力清單對應序號 |
責任主體 |
備注 |
1 |
行政許可 |
實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學校設立、變更和終止審批 |
23 |
基礎教育股 |
|
2 |
行政許可 |
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審批 |
27 |
基礎教育股 |
|
3 |
行政許可 |
文藝、體育等專業訓練的社會組織自行實施義務教育審批 |
28 |
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股(學校國防軍訓辦公室) |
|
4 |
行政許可 |
教師資格認定 |
31 |
人事股 |
|
5 |
行政許可 |
校車使用許可 |
32 |
辦公室(政策法規股) |
|
6 |
行政許可 |
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 |
468 |
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股(學校國防軍訓辦公室) |
|
7 |
行政許可 |
舉辦健身氣功活動及設立站點審批 |
469 |
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股(學校國防軍訓辦公室) |
|
8 |
行政許可 |
臨時占用公共體育場(館)設施審批 |
471 |
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股(學校國防軍訓辦公室) |
|
9 |
行政處罰 |
對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舉辦學?;蚱渌逃龣C構的處罰 |
35 |
基礎教育股 |
|
10 |
行政處罰 |
對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違法頒發學位、學歷或者其他學業證書行為的處罰 |
37 |
基礎教育股 |
|
11 |
行政處罰 |
對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教師的處罰 |
38 |
人事股 |
|
12 |
行政處罰 |
對以欺騙方式取得資格或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教師的處罰 |
39 |
人事股 |
|
13 |
行政處罰 |
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或使用假教師資格證書的處罰 |
40 |
人事股 |
|
14 |
行政處罰 |
對民辦學校辦學條件不達標、實施違規違法辦學行為、年度檢查不合格或違反資產管理、招生等方面規定的處罰 |
45 |
基礎教育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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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行政處罰 |
對民辦學校管理混亂嚴重影響教育教學的處罰 |
46 |
人事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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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行政處罰 |
對民辦學校出資人違法違規獲取回報的處罰 |
47 |
辦公室(政策法規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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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行政處罰 |
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參與或者變相參與或者變相參與教科書編寫,以及教科書審查人員參與或者變相參與或者變相參與教科書編寫的處罰 |
49 |
基礎教育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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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行政處罰 |
對學校違反國家義務教育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的處罰 |
51 |
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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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行政處罰 |
對教師違反國家義務教育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的處罰 |
52 |
人事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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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行政處罰 |
對單位或個人違反國家幼兒教育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的處罰 |
53 |
基礎教育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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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行政處罰 |
對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禁止吸煙場所未按規定設置禁煙標識或違反規定設置吸煙器具的、個人在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抽煙等行為的處罰 |
54 |
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股(學校國防軍訓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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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行政處罰 |
對學校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招收學生的處罰 |
55 |
基礎教育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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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行政處罰 |
對公共體育設施管理單位違規的處罰 |
3981 |
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股(學校國防軍訓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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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行政處罰 |
對體育場所違反禁煙規定的處罰 |
3983 |
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股(學校國防軍訓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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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行政處罰 |
對違規擅自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者的處罰 |
3985 |
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股(學校國防軍訓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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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行政確認 |
對民辦教育機構重要事項變更的審核確認 |
3 |
辦公室(政策法規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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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行政給付 |
教育資助 |
1 |
計劃基建財務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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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行政檢查 |
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教育教學工作的督導、檢查 |
3 |
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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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行政獎勵 |
優秀教師(教育工作者)、先進集體表彰、獎勵 |
4 |
人事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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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其他行政權力 |
換發民辦學校及其他民辦教育機構辦學許可證 |
11 |
辦公室(政策法規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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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尹富洪 聯系電話:0812-8657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