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建筑機械化施工有限公司“2020.6.11”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情況公示
發布時間:2020-07-13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2020 年6月11日,三堆子超限一站場內只有混凝土班組對剩余部分混凝土場平進行刻紋施工。當班共安排四人,其中萬澤學負責刻紋機方向控制,劉國興負責刻紋深度控制,另外安排一名雜工負責對刻紋后的場地進行清洗以及消除刻槽內的灰塵,混凝土班組長陳松廷負責整體巡視及質量、進度控制。從早上7點11分開始刻紋施工,到上午10時50分左右,正在進行刻紋的現場突發異常情況:負責推動刻紋機的萬澤學突然倒地,由于刻紋機失去控制并彈起,把扶平衡桿的劉國興挑起后,隨即摔在地上,劉國興的雙腳被刻紋機壓住并受到了傷害。當時,正在現場的班組負責人陳松廷立即跑過去切斷刻紋機電源,并呼叫正在廚房做飯的一名工人及附近人員幫忙。隨后,現場人員對二人進行了施救并及時呼叫了120。與此同時,陳松廷將情況報告了公司現場負責人李國順,正在附近購買防暑降溫用品的公司現場負責人李國順立即返回現場組織救援。經過紅格醫院120現場急救,發現萬澤學已無生命跡象,劉國興只是受到機械外傷,隨后送醫治療。該起造成1人死亡,1人受傷。
1.事故的直接原因:一是發生事故的刻紋機使用的是 380v 的電壓,且該機器較為陳舊,開關手柄用普通電膠布纏繞,且無漏電防護裝置,導致萬澤學觸電倒地身亡,劉國興觸電失去意識后被刻紋機所傷害。因此,刻紋機漏電是導致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二是直接接觸刻紋機的萬澤學、劉國興,沒有按規定穿戴絕緣手套和鞋子,以致刻紋機漏電時直接導致觸電傷亡事故的發生。因此,工人操作刻紋機時未按要求佩戴絕緣用品,違規作業,是導致此次事故發生的另一直接原因
2.事故的間接原因:一是施工方在確保施工機具的完好性方面工作不到位,沒有對發生事故的刻紋機進行日常的檢維修,因此,刻紋機存在安全隱患,沒有被及時發現和整改,是導致此次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二是施工現場管理不到位,對工人未按要求佩戴絕緣用品,違規作業的行為不及時制止,是導致此次事故發生的另一間接原因。
3.攀枝花市建筑機械化施工有限公司,予以罰款30萬元,對三堆子公路超限檢測站項目經理羅定邦罰款1.74萬元,三堆子公路超限檢測站項目部現場負責人李順國罰款1萬元,三堆子超限檢測站項目勞務帶班長陳松廷罰款1.1萬元。
鹽邊縣應急管理局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