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邊縣應急管理局關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總結
發布時間:2020-12-16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縣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
按照《關于報送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報告的通知》(鹽府法組辦發〔2020〕16號)要求,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持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我局積極做好上級部門指定實施行政許可事項的取消和調整,2020年,我局行政許可事項3項,公共服務事項3項。全面清理并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群眾、企業辦事各類證明,公布證明材料保留清單。
(二)深入推進和完善權責清單制度。我局積極推進權責清單標準化、規范化建設,確定權責清單,實現同一行政職權事項的名稱、類型、依據、編碼等要素與省、市統一。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動態管理、調整、完善權責清單,切實做到權責法定。
(三)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安全監管服務。我局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推進危化、非煤監管體制機制改革。持續推進“雙隨機、一公開”,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深化“互聯網+ ”,建立信息互聯共享機制,綜合監管、專業監管和社會協同監管協調聯動,形成監管合力。按照省、市、縣部署,安排專人入駐縣政務中心,開通了對外服務窗口。
(四)全面提升政務信息公開水平。我局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圍繞深入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五公開”。參與建設縣政府門戶網站政策文件解讀平臺,開設“安全生產”專欄,建立政府與公眾的政策溝通新渠道。積極在四川省安全生產政務信息系統按照“應公開、盡公開”要求,報送工作開展情況,不斷提升政務信息公開標準化規范化水平。
(五)積極參與地方立法工作。我局積極對上級部門擬出臺的關于安全生產方面各項規定,主動適應社會主要矛盾變化,根據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及時反饋立法意見。
(六)強化規范性文件管理。我局認真貫徹落實《四川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 327 號),加強規范性文件建議審查制度建設,強化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嚴格實行規范性文件“三統一”制度。落實規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規范性文件報備率、報備合格率、報備及時率達到100%。加強規范性文件動態管理,建立清理長效機制,根據清理結果及時調整規范性文件文本和目錄,并向社會公布。經查,2020年我局無規范性文件。
(七)嚴格執行行政決策程序。我局嚴格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的通知》(川府發〔2015〕24號)和鹽邊縣重大行政決策六項制度,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和重大行政決策后評估執行到位。制定了《鹽邊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決策制度》,對社會關注度高、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決策事項,及時公開信息、解釋說明、征求公眾意見,及時反饋意見采納情況和理由。
(八)提升決策合法性審查水平。我局嚴格落實《四川省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規定》(川辦發〔2015〕3號),加快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規范化、標準化建設,推進合法性審查全覆蓋。建立并推行合法性審查案例分析和理論研討制度,探索建立合法性審查專家庫,提升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質量。加大涉及安全生產行政決策的審查力度。完善法律顧問機制,加強對法律顧問的日常管理,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在制定重大行政決策、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中的積極作用。
(九)嚴格落實責任追究機制。我局嚴格落實《四川省重大行政決策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省政府令第314號),對決策嚴重失誤或依法應當及時作出決策但久拖不決造成重大損失、惡劣影響的,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黨紀政務和法律責任。加快建立健全行政決策容錯免責機制,完善配套制度建設,明確問責標準,設置責任清單,營造勇于改革、敢于創新、允許試錯、寬容失敗的工作氛圍。
(十)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我局根據省、市安排部署,推進我局的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調整充實執法隊伍,盡可能解決執法人員“混崗”現象。
(十一)加大重點領域執法力度。我局依法加大煤礦、非煤礦山、冶金、危化、煙花爆竹、民爆等重點領域的事中事后監管力度。煤礦方面:一是按照四川省30萬噸/年以下煤礦分類處置方案,加快推進鹽邊縣7處煤礦分類處置工作,相關處置方案已按程序逐級上報部門。二是開展煤礦企業供電專項整治,修建三灘變電所、紅坭變電所增加間隔和三維變電站擴容的方式進行整改,現正在完善設計方案。三是認真開展“鑄安2020”專項行動、“排險除患”集中整治、集中“開小灶”和“學法規、抓落實、強管理”等活動,截至目前,共開展執法檢查86次,查出隱患276條,下達執法文書18份,現已整改完成233條,責令停止掘進工作面1處,停止煤礦生產1處,立案調查2起,罰款4.6萬元。非煤礦山方面:一是認真落實尾礦庫“庫長制”,縣級包庫領導率縣級部門、鄉(鎮)人員開展包庫安全檢查36次,參與檢查人員110余人/次。二是加快尾礦庫在線監測系統建設。我縣17座尾礦庫視頻監控系統已與縣級監控平臺聯網,對5座尾礦庫和1個排土場設立了34個監測點進行應急監測,通過手機App端實現紅、橙、黃、藍4色預警信息。冶金危化方面:共檢查企業35家,下達執法文書35份,先后共有42名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參與現場學習。按照隱患整改“五落實”要求,認真開展隱患整改復查“回頭看”工作,共出動人數180余次,復查企業63家次,復查隱患292條,確保隱患限期整改到位。立案查處冶金危化企業5家,罰款9.5萬元。
(十二)加強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印發了《鹽邊縣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邊安委〔2020〕9號)和《鹽邊縣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工作制度》(邊安委辦〔2020〕82號),成立了以縣政府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領導小組,制定了2個專題實施方案和12個專項整治實施方案,明確機構設置、職責任務、日常工作,細化整治內容和要求,將整治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確保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有序推進。組織全縣各級觀看《生命重于泰山——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專題片》,在2020年度縣管新任職領導干部任前培訓會,開展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宣傳和講解,通過多種形式的廣泛宣傳,“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更進一步牢固樹立。“排險除患”集中整治行動(三年行動計劃中2020年任務)開展以來,共檢查各類企業310家,排查隱患458條,已整改233條,其余隱患正在限期整改中。進一步端正行政執法理念,改進行政執法作風,充分結合全縣機構改革工作,以強化法治政府建設責任制為保障,以推行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為抓手,以確保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為目標,有效解決行政執法不公、行政執法不嚴、行政不作為、行政亂作為等現。利用“互聯網+”加強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及時更新執法人員信息,加大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力度,參與省安全監管局組織的行政執法培訓,提升行政執法監督效能。積極參與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將執法主體、調查取證、裁量標準適用、案卷歸檔。
(十三)深入推進安全生產清單制管理工作。按照省、市安全生產清單制工作要求,印發了《鹽邊縣進一步推進安全生產清單制管理工作實施方案》(邊安委〔2020〕7號),明確了黨委政府、有關部門(單位)、企業的“三大責任清單”,對安全生產清單制管理工作的四個階段進行了部署安排,通過召開培訓會議、現場檢查指導、組織同行企業相互借鑒學習等各種方式,大力推進安全生產清單制的編制和完善工作。目前,各行業主管部門已制定部門內部安全生產監管責任清單,明確了局長、副局長、股長、工作人員的安全監管責任;各重點示范企業于9月底完成了安全生產清單制的編制工作,初步達到了明晰責任、規范管理、簡明扼要、提高效率、降低成本、防范化解安全風險的目的。
(十四)狠抓應急管理體制機制建設。一是做好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發放,結合各鄉(鎮)冬春生活受災困難群眾需救助情況,合理分配169萬元省級冬春生活救助資金,確保受災困難群眾及時得到救助。二是加強應急演練。制定完善總體應急預案1個、防汛、森林火災、安全生產等專項應急預案19個,鄉(鎮)、部門預案25個,共開展危化品、森林防火、地震等不同領域、不同類別應急演練190余次,參演人員3萬余人次(含學校、行業),6月13日,以遠程調度指揮+具體科目實戰演練方式,與縣水利局聯合舉辦了防汛減災綜合演練,充分檢驗、提高現代化應急救援體系和能力,參演人員1000余人次。三是強化應急值守。實行“1名領導+2名工作人員+24小時值守”制度,建立信息臺賬和值班日志,暢通生產安全事故和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報送渠道,科學應對處置各類突發事件。
(十五)健全糾紛化解機制。我局在職責范圍內推進行政調解工作,進一步明確行政調解范圍,完善行政調解機制,規范行政調解程序。堅持將信訪納入法治化軌道,保障合法合理訴求依法得以實現。
(十六)壓緊壓實第一責任人責任。我局深入落實主要負責人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任務親自督辦。每月對《安全生產法》、《憲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強制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等重要法律的集中學習,強化安全生產法治意識,提高領導干部安全生產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十七)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報告制度。我局主動向縣政府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專題匯報了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并及時在鹽邊縣公眾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公開,接受評議監督。報告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消除制約法治政府建設的體制機制障礙。落實專人負責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信息統計報送。
(十八)深化示范創建和工作宣傳。我局創新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模式,把專業技術機構和專家的技術優勢引入安全生產監管之中,充分發揮第三方的作用,改變了過去單一的安全生產監管局面。
(十九)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督察考核。我局積極配合上級督查,主動落實部門法治政府建設的主體責任。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部分企業安全生產法治觀念淡薄,誠信缺失,重效益輕安全的現象依然存在,從業人員業自我保護意識差,違章操作,冒險作業現象屢禁不止,人為不安全因素依然存在;二是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力量相對薄弱,執法人員素質、業務能力有待進一步加強。
三、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有關情況
(一)主要負責人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認真落實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將推進法治政府建設與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推進、同督促、同考核,定期研究解決法治政府建設重大問題,對法治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要任務親自督辦,將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納入年終述職內容,扎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落實。針對機構改革后應急管理法制建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深入開展政策法規理論研究,總結推廣經驗做法,把理論研究成果運用到依法行政實踐中,為依法行政提供理論支持。接受人大監督,配合縣人大對鄉鎮和企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情況開展專題調研,分析查找問題,研究制定對策措施。
(二)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情況
1.規范權力運行。加大改革創新力度,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善優化發展環境。我局現保留行政權力事項493項,按照“行政權力進清單、清單之內全上網”的原則,進一步清理行政權力事項,優化行政事項流程,制定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嚴格規范審批管理。推進“放管服”改革,簡化優化事項辦理流程和手續,進一步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
2.強化普法宣傳。創新普法形式,建立法治宣傳陣地,依托“5.12”防災減災日、安全生產月、“12.4”憲法宣傳日等時間節點,借助網絡和新媒體,組織開展系列普法活動,進一步加大對企業和社會公眾的普法力度和覆蓋面。同時結合文明城市創建活動,組建普法志愿者服務隊伍,大力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七進”活動,深入企業、社區、農村,開展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常識宣傳教育,提高全民法治意識和安全素質。
3.加大執法力度。根據應急部門行政執法工作程序規定,年初向縣人民政府上報年度行政執法計劃,根據縣政府批復情況,嚴格依法開展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落實違法行為抄送機制,形成執法打擊合力,從源頭上消除事故隱患,防止游擊戰。同時與司法機關建立良好的銜接機制,及時移送涉及治安拘留、刑事犯罪的案件,對按期未繳納罰款的案件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提升行政執法規范率,同時加強對執法案卷和法律文書的制作、使用、管理,嚴格遵守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不斷提高行政執法案件的辦理質量。
4.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建立規范性文件清理長效機制,全面提升安全生產監管的精細化、規范化和法治化水平。修改完善了《鹽邊縣應急管理局首問責任制》《鹽邊縣應急管理局限時辦結制》《鹽邊縣應急管理局行政過錯責任追究制度》《鹽邊縣應急管理局領導干部學法制度》《鹽邊縣應急管理局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和重大行政處罰決定備案工作制度》等,不斷完善我局重大決策集體討論決定機制,對重要文件、資金使用、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重大事項上會討論,推進“三重一大”議事規則的透明化、規范化、實效化。
5.深入宣傳學習《民法典》。為切實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學習宣傳工作,我局組織開展了全覆蓋學習宣傳活動。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帶頭學習民法典,結合應急管理的具體工作,重點圍繞《民法典》中和應急管理相關的內容進行詳細解讀;邀請我局法律顧問開展《民法典》專題講座,推動全局領導干部、一線執法人員認真學習,切實提高黨員領導干部運用《民法典》,結合應急管理業務,在實際工作中規范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相關工作。
四、2021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一)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加強行政執法主體和執法人員的規范管理,強化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加大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做好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
(二)全面推進政務公開。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求,推進行政權力運行公開,行政審批事項、權責清單事項向社會全面公開;完善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公開行政執法主體、執法職責、執法依據、執法過程和執法結果。
(三)加強法治宣傳教育。通過抓自身學習、抓崗位學法、抓有效載體來開展集體學法,強化隊伍建設。將能開展形式多樣、富有成效的安全生產普法活動。并以電視、報紙、網絡為宣貫主陣地,同時通過QQ群、微信群、微博等渠道多方位進行法治宣傳。
五、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
無。
鹽邊縣應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