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邊縣統計局行政處罰服務指南
發布時間:2021-01-20 來源:鹽邊縣統計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鹽邊縣統計局
行政處罰服務指南
職權編碼 |
4067 |
職權類別 |
行政處罰 |
職權名稱 |
對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及相關人員、個體工商戶拒絕提供統計資料或者經催報后仍未按時提供統計資料, 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 拒絕答復或者不如實答復統計檢查查詢書, 拒絕、阻礙統計調查、統計檢查, 轉移、隱匿、篡改、毀棄或者拒絕提供原始記錄和憑證、統計臺賬、統計調查表及其他相關證明和資料的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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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項名稱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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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主體 |
鹽邊縣統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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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機構及電話 |
鹽邊縣統計局 |
0812-8653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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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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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違規行為 |
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及相關人員、個體工商戶拒絕提供統計資料或者經催報后仍未按時提供統計資料, 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 拒絕答復或者不如實答復統計檢查查詢書, 拒絕、阻礙統計調查、統計檢查, 轉移、隱匿、篡改、毀棄或者拒絕提供原始記錄和憑證、統計臺賬、統計調查表及其他相關證明和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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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程序和時限 |
程序:立案、調查、審查、告知、結案。 時限:在立案后三個月內處理完畢;因特殊情況延長期不得超過三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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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依據和標準 |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四十一條 處罰標準: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有前款所列違法行為之一的,可以并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個體工商戶有本條第一款所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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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時間 和地址 |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地址:鹽邊縣文華路1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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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電話及郵箱 |
舉報電話:0812-8653814 舉報郵箱:715234334@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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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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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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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邊縣統計局
行政處罰服務指南
職權編碼 |
4068 |
職權類別 |
行政處罰 |
職權名稱 |
對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或者其他組織及相關人員遲報統計資料,不按規定建立原始記錄、統計臺賬,安排未取得統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從事統計工作,未按規定領取統計報表的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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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項名稱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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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主體 |
鹽邊縣統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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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機構及電話 |
鹽邊縣統計局 |
0812-8653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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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四十二條、《四川省統計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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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違規行為 |
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或者其他組織及相關人員遲報統計資料,不按規定建立原始記錄、統計臺賬,安排未取得統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從事統計工作,未按規定領取統計報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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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程序和時限 |
程序:立案、調查、審查、告知、結案。 時限:在立案后三個月內處理完畢;因特殊情況延長期不得超過三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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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依據和標準 |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四十二條 處罰標準:作為統計調查對象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遲報統計資料,或者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原始記錄、統計臺賬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可以并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個體工商戶遲報統計資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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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時間 和地址 |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地址:鹽邊縣文華路1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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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電話及郵箱 |
舉報電話:0812-8653814 舉報郵箱:715234334@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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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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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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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服務指南
職權編碼 |
4069 |
職權類別 |
行政處罰 |
職權名稱 |
對國家機關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擅自進行依法應當由國家機關實施的統計調查的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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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項名稱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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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主體 |
鹽邊縣統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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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機構及電話 |
鹽邊縣統計局 |
0812-8653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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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依據 |
四川省統計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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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違規行為 |
國家機關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擅自進行依法應當由國家機關實施的統計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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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程序和時限 |
程序:立案、調查、審查、告知、結案。 時限:在立案后三個月內處理完畢;因特殊情況延長期不得超過三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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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依據和標準 |
處罰依據:四川省統計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 處罰標準:國家機關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違反統計法律、行政法規和本條例的規定,擅自進行依法應當由國家機關實施的統計調查的,由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宣布其統計調查無效,沒收違法統計資料,并可處以一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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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時間 和地址 |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地址:鹽邊縣文華路1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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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電話及郵箱 |
舉報電話:0812-8653814 舉報郵箱:715234334@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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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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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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