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邊縣民政局2021年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績效評價報告
發布時間:2022-08-15 來源:鹽邊縣民政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一、基本情況
(一)資金安排情況
2021年鹽邊縣民政局收到中央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2470萬元。我局嚴格按照相關預算和直達資金管理要求,第一時間會同縣財政局研究確定資金分配方案,報縣政府審定后及時下達中央補助直達資金。
2021年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共計使用2470萬元。其中,農村低保分配使用2108萬元;城市低保分配使用336萬元;孤兒救助分配使用26萬元。
(二)績效目標及管理情況
經決算分析和績效分析,該款項均是專款專用,未出現改變用途和挪用的情況。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完成了中央困難群眾救助資金全部支付,共計2470萬元,無結轉結余產生。
年度總體績效目標為:規范城鄉低保政策實施,合理確定保障標準,使低保對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統籌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合理確定保障標準,增強供養服務能力。規范實施臨時救助政策,實現及時高效,救急解難。為生活無著流動人員提供臨時食宿、疾病救治、協助返回等救助。對流浪未成年人提供特殊優先保護及教育矯治等專業服務,確保其健康成長。對存在流浪風險的未成年人開展摸底排查、家庭監護評估、監護監督等工作,為其提供臨時照料、醫療救治、心理疏導、行為矯治、社會融入、家庭關系調試、法律援助等專業服務。引導地方提高孤兒生活保障水平,孤兒生活保障政策規范高效實施,使孤兒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生活基本得到保障。
二、績效評價情況
(一)資金投入情況分析
1.項目資金到位情況分析
2021年,我縣收到中央困難群眾救助資金預算2470萬元,實際到位2470萬元,到位率100%。同時,該資金到位及時,未對相關資金支付產生不良影響。
2.項目資金執行情況分析
2021年,我縣支付中央困難群眾救助資金2470萬元,已全部支付完畢,無結轉結余。該資金嚴格按照相關文件進行支付,未出現超額、挪用、改變用途支付,完成了預定目標,達到了預期要求。
3.項目資金管理情況分析
困難群眾救助資金到位后,我局安排財務人員專人管理,并對資金的使用支付進行監督。對每筆支出的費用進行全面審查,包括支付金額標準、項目用途等進行審核,在保證無誤的情況下才進行支付。支付方式均通過財政經費平臺支付,絕對杜絕使用現金支付,確保每筆支付均有記錄。
(二)總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從總體來看,通過績效評價,2021年困難群眾救助資金的總體績效目標均達到年初設置情況,資金使用效率為100%,有力地保障了各類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
(三)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1.產出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1)數量指標。
2021年,我縣納入農村低保保障在冊9041人,納入城市低保保障在冊764人,幫扶孤兒、事實無人撫養、重殘兒童及艾滋病兒童1741人次。
(2)質量指標。
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經費使用合規率100%。
(3)時效指標。
困難群眾救助資金按月及時發放,并于2021年12月31前,全部支付完畢。
(4)成本指標。
2021年,我縣分配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共計2470萬元。其中,農村低保分配使用2108萬元;城市低保分配使用336萬元;孤兒救助分配使用26萬元。完成資金支付率為100%,提升了資金的使用效率。
2.效益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1)社會效益。
切實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社會服務等職責,著力保民生兜底線,織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網”,有效增強了民政服務能力。
(2)可持續影響。
嚴格按照“應保盡保、應兜盡兜、應幫盡幫、應救盡救”原則和政策執行標準,將特殊困難群體納入兜底保障范圍,及時審批發放各類救助補助資金,不斷完善困難群眾救助保障制度。
三、存在問題、原因分析及針對問題提出的建議
鹽邊縣各類困難群眾多,近年來救助標準不斷提高,2021年中央資金下達不足,只占總資金的41.1%,導致地方財政壓力巨大。
四、績效自評結果擬應用和公開情況
總結每一次資金的使用經驗,擬定下一次的資金的申請、支付、目標績效的制定方案,讓目標績效的設定更加科學、合理、合法、合規。每年按照縣財政局的統一安排,在鹽邊縣公眾信息網對有關自己的預算情況、決算情況、績效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公開公示。
五、其他需說明的情況
2021年審計、巡視未發現問題。
附件:鹽邊縣民政局2021年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績效自評表.xls
鹽邊縣民政局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