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興鎮2020年度部門預算編制口徑
發布時間:2020-04-30 來源:永興鎮財政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永興鎮2020年部門預算編制方法和口徑
為進一步規范部門預算編制程序、明確編制方法和填報口徑、熟練運用編制軟件、提高編制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現將2020年永興鎮部門預算口徑說明如下。
一、部門收入預算的編制
部門預算收入包括財政撥款(補助)收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等所有收入,以及上年結余資金(含財政撥款經費結余和非財政撥款資金結余)、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等。
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應在部門匯總預算報表中予以相應沖銷(注:只針對一級預算單位匯總二級預算單位時)。
上年結余資金(含財政撥款經費結余和非財政撥款資金結余)、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
財政撥款(補助)收入預算實行差額編制辦法。根據財稅法規和收支管理政策,參考歷年收入情況和下一年度收入增減變動因素,按收入類別和項目逐項、如實、足額測算編制本部門可組織的非稅收入收取計劃,在此基礎上,按規定測算本部門非財政撥款收入預算。
二、客觀編制基本支出預算的編制
永興鎮按照《鹽邊縣縣本級基本支出預算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編制基本支出預算,并以2019年11月為基本支出預算編制基準期。基本支出預算包括人員經費和日常公用經費兩部分,采取人員經費按標準、公用經費按定額的方法編制。
(一)人員定員的確定
在職正式人員按縣財政應負擔的實有人數確定;編內聘用人員根據縣人社局有關文件規定的應由縣財政應負擔的實有人數確定;離退休人員按縣財政應負擔的實有人數計算確定。
(二)人員經費支出預算的編制
根據單位性質和執行工資制度等情況,人員經費支出按機關公務員(含參公人員)、事業人員兩個類別分別編制。
(1)機關公務員(含參公人員)
在職人員:①工資總額=2019年12月份的直發工資中應發工資的財政負擔部分(應扣除補發工資等一次性因素)×12+“十三月工資”(即一個月基本工資部分);
②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部分=“①”計算的工資總額×20%,
③社會保障繳費單位負擔部分=“①”計算的工資總額×7.7%+在職職工人數×800元/人,年;(備注: 7.7%中醫療保險為7.5%,生育保險0.2%,800元/人,年為職工重病醫療保險補助).
④住房公積金單位繳存部分=職工2019年全年工資性收入×12%(其中:2019年新參加工作人員,從參加工作次月起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以縣人社局核定的月應發工資為繳存基數)。
2019年全年工資金性收入=(按“①”計算的工資總額+2018年實際發放的目標績效獎(發放的2018年度目標績效獎)+2018年住房公積金單位繳存部分)
(2)退休人員:2019年11月退休職工統籌項目外退休待遇×12+社保繳費單位負擔部分(退休人員人數×800元/人。年)。
2.事業人員
(1)在職人員:
①工資總額=2019年11月份的直發工資中應發工資的財政負擔部分(應扣除補發工資等一次性因素)×12+2018年扣發的30%部分獎勵性績效工資金;
②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按“①”計算的工資總額×20%。
③社會保障繳費單位負擔部分=(“①”計算的工資總額×9.5%+在職職工人數×800元/人,年);備注:9.1%為醫療保險為7.5%,失業保險0.6%,生育保險0.2%,工傷保險0.8%,800元/人,年為職工重病醫療保險補助).
④住房公積金單位繳存部分=職工2019年全年工資性收入×12%(其中:2019年新參加工作人員,從參加工作次月起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以縣人社局核定的月應發工資為繳存基數)。
2019年全年工資金性收入=(按“①”計算的工資總額+2018年實際發放的目標績效獎(發放的2016年度目標績效獎)+2018年住房公積金單位繳存部分)。
(2)退休人員:2019年11月退休職工統籌項目外退休待遇×12+社保繳費單位負擔部分(退休人員人數×800元/人。年)。
3、人員經費其他事宜
(1)遺囑人員生活困難補助等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按國家有關政策并結合2019年11月實際發放情況計算全年數,納入年初部門預算。
(2)獨生子女獎勵費,如果單位在冊正式職工有未年滿18周年的獨生子女,按每年60元的標準給予獎勵補助,
(3)職業年金單位負擔部分不編入我鎮年初部門預算安排,預算執行中,根據實際情況。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認定后,單位向縣財政局申報,縣財政局審核撥付至本單位,由單位自行向社保經辦機構繳納。
(4)單位臨時聘用人員經費在公用經費中自行解決。
(三)日常公用支出預算的編制
1、日常公用支出定額:
(1)辦公費:1400/人.年(按編制內在職實有人數計算)(包含消防基礎設施購置等)
(2)水 費:500元/人.年(按編制內在職實有人數計算)
(3)電 費:800元/人.年(按編制內在職實有人數計算)
(4)差旅費:4000元/人.年(按編制內在職實有人數計算)
(5)會議費:全年85100元。
(6)公務接待費:按不得超過當年單位預算中“公用經費”的2%計算。
(7)離退休辦公費:1000元/人,年
(8)車輛維護費:10萬/輛.年(包括保險費及油料費,按我鎮實有車輛計算)。
(9)公務交通補貼費:按2019年12月公務車改革在職人員各職級對應的補貼標準及人數計算,即(1200元/人×月×在職縣(處)級領導人數+750元/人×月×在職科級人數+600元/人×月×在職科員及辦事員人數+500元/人×月×在職機關工勤人數)×12月。
2.日常公用經費的細化
我鎮結合本單位工作特點、來年工作重點等,科學測算,合理分配,厲行節約,打緊使用,統籌安排好各項費用額度,保證單位各項基本職能的履行和工作開展。其中:
(1)工會經費:工會經費按(在職正式職工2019年12月應發工資×12+公務員十三月工資+事業人員扣發的30%獎勵性績效工資)×2%計算,列入“商品和服務支出”中“工會經費”。
(2)福利費:按在職正式職工全年基本工資總額×3.0%計算填列,列入“商品和服務支出”中“福利費”。
(3)為切實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厲行節約的相關要求,我鎮2019年“三公經費”預算實行總額控制,單位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全部納入年初部門預算,并在2018年的基礎上有所下降。
(4)為做到科學化、精細化管理,除支出事項實行定額管理外的公用經費,我鎮根據實際情況按《2020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細化到經濟分類款級科目,原則上不得在“30299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科目中反映。
(四)缺編補助
永興鎮編制應有行政27名,工勤事業4名,事業編制20名,共計51名,實有編制為行政23名,機關工勤2名,事業人員14名,事業工勤2名。共計44名。永興鎮缺編7名,參照缺編補助每名補助4萬元,合計補助資金28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