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民鄉2018部門預算編制說明及預算批復表、公開表
發布時間:2018-04-28 來源:鹽邊縣益民鄉人民政府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2018年部門預算公開表.xls 2018年部門預算批復表.xls
鹽邊縣益民鄉人民政府
2018年部門預算公開目錄
第一部分 鹽邊縣益民鄉人民政府2018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門概況
三、收支預算總體情況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安排情況
五、人員經費安排情況
六、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七、政府采購安排情況
八、“三公”經費增減變化情況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預算情況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
(二)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十一、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鹽邊縣益民鄉人民政府2018年部門預算公開表
公開01表 收支總表
公開02表 收入總表
公開03表 支出總表
公開04表 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公開05表 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公開06表 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公開07表 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公開08表 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表
公開09表 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公開10表 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預算表
公開11表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表
四川省鹽邊縣益民鄉人民政府
2018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職能。
一是落實政策。宣傳、落實好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穩定農村基本經濟制度,堅持依法行政,推進政務公開,加強對村民委員會的指導,提高、培育村民委員會自治能力。二是促進發展。科學制訂發展規劃,營造農村經濟發展環境,加強農村市場監督,培育、提升市場功能,搞活市場流通,調整產業結構,加強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引導農村勞動力轉移和就業,不斷提高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水平。三是維護穩定。要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緊緊圍繞實現和維護群眾的利益問題。要加強和鞏固農村基層政權建設和民主法治建設,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加強對突發事件的預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種應急機制,加強民事糾紛調解,化解農村社會矛盾,開展農村扶貧和社會救助,切實保障農民合法權益,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四是加強管理。加強民政、教育、科技、文化、衛生、計劃生育、安全生產、勞動保障和鄉村規劃等社會管理,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做好防災工作,加強環境保護,努力改善農村人居環境,不斷提高農村人口素質和農民生活質量。五是提供服務。進一步發展和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引導各類協會和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并充分發揮其作用,發展農村社會公益事業和集體公益事業,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增加公共產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場信息和社會救濟、救助服務,及時向上級黨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進一步密切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的關系。
二、部門概況
益民鄉人民政府下屬二級單位1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0個,其他事業單位0個。
三、收支預算算總體情況
2018年益民鄉人民政府本年收入合計887.94萬元,其中:當年財政撥款收入818.27萬元,財政應返還額度69.67萬元。
2018年益民鄉人民政府本年支出合計818.5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45.49萬元,占54%;項目支出366.99萬元,占46%。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安排情況
益民鄉人民政府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入預算818.27萬元。與2017年相比,財政撥款收入增加23.46萬元,增加3%。益民鄉人民政府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預算749.94萬元。與2017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減少2.61萬元,減少3.5‰。
五、人員經費安排情況
人員經費377.12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115.05萬元、津貼補貼126.97萬元、獎金6.11萬元、績效工資11.34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50.54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23.27萬元、退休費0.77萬元、生活補助156.57萬元、住房公積金43.07萬元。
六、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機關運行經費69.13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12.4萬元、水費0.64萬元、電費1.6萬元、郵電費3.25萬元、差旅費10萬元、會議費7.34萬元、培訓費3.68萬元、公務接待費0.97萬元、工會經費5.05萬元、福利費3.46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72萬元、其他交通費用17.22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8萬元。
七、政府采購安排情況
2018年度,益民鄉人民政府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原因是年初無政府采購計劃。
八、“三公”經費增減變化情況
益民鄉人民政府2018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收入為3.69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2.72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0.97萬元。
2018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收入預算數比2017年增加0.48萬元,增加13%,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支出決算增加0.72 萬元,增加26 %;公務接待費預算支出減少0.24萬元,減少26%。增減變動的主要原因公務用車年限長,公務接待人次減少。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預算情況
益民鄉人民政府2018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萬元。原因是年初未下達政府性基金預算指標。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底,益民鄉及所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共有車輛2輛(車輛數應與“三公”經費說明中單位現有公務用車保有量一致),其中,執法執勤用車0輛(若沒有的請填寫0輛)。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二)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8年益民鄉對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366.99萬元。(根據公開表-07表的金額填列)
十一、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3.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6.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7.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8.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9.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1.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2.“三公”經費:納入省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3.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