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鹽邊縣殘疾人聯合會黨組關于巡察反饋意見集中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發(fā)布時間:2024-05-21 來源:縣殘聯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根據縣委統(tǒng)一部署,2023年9月28日至10月18日,縣委第三巡察組對鹽邊縣殘聯黨組進行了巡察。2024年1月9日,巡察組向縣殘聯黨組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反饋意見集中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被巡察黨組織及其主要負責人落實巡察整改主體責任情況
縣委第三巡察組反饋巡察意見以來,縣殘聯黨組把巡察整改作為首要政治任務抓緊抓實抓好。提高思想認識,把整改工作作為最重要的政治任務來抓;加強組織領導,切實落實好黨組整改工作的主體責任;明確任務目標,有序推進整改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強化監(jiān)督檢查,保證整改過程全鏈條整改效果見成效。
縣委第三巡察組反饋的3個類別8個問題,目前8個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長期堅持2個。
二、巡察反饋問題整改進展情況
(一)聚焦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省委、市委、縣委決策部署落實方面
1.針對巡察反饋“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不深入”的問題。
(1)學習流于形式,僅僅停留在簡單傳達層面。
整改情況:一是建立健全縣殘聯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從2月堅持開展集中學習,目前已開展集中學習2次;二是學習內容緊緊圍繞黨章、黨的二十大報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綱要》《中共中央關于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等文件精神、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歷次全會、中央政治局會議、來川視察等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及省、市、縣委和政府重要會議精神開展,堅持領導帶學,示范促學,全員討論,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三是通過職工例會傳達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殘疾人事業(yè)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國殘聯、省殘聯、市殘聯相關會議精神,對標對表,進一步理清思路、明確重點,奮力開創(chuàng)全縣殘疾事業(yè)發(fā)展新局面。
(2)理論學習中心組領學促學作用發(fā)揮不充分。
整改情況:一是制定了理論學習計劃,明確學習內容、學習方式,確保學習政治理論知識,以學促行,同向同行、相互促進,解決學用“兩張皮”現象;二是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綱要》《中共中央關于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等文件精神作為一季度的學習重點,按照制定的學習計劃組織開展學習,內容不打折扣,形式豐富多樣,確保學習不走過場、不走形式,真正使廣大黨員干部職工在學習中提高思想認識和政治理論水平;三是把習近平總書記在堅持底線思維,著力防范化解風險專題研討班重要講話精神列入縣殘聯第一次黨組會議傳達學習內容,特別注重教育引導廣大干部職工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增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以更加積極的心態(tài)應對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新挑戰(zhàn),堅定信心,敢于擔當,負起責任。
(3)學習主動性不夠。如:2022年有4人超過6個月學習月積分未達450分,2023年有3人連續(xù)6個月學習積分未達450分。
整改情況:不定期在職工例會上督促全體人員加大對學習強國的學習和運用,尤其提醒黨員干部要帶頭學習,增強學習的主動性和自覺性。截至目前,全體黨員均達到450/月的學習要求。
學習理論方法單一,缺乏靈活性。
整改情況:一是組織全體黨員干部職工通過個人自學和集中學習相結合的方式開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學習和討論;二是通過理論學習中心組、黨組會、三會一課、主題黨日結合學習強國等平臺線上線下充分開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學習,不斷豐富理論學習方式,提高學習成效。
2.針對巡察反饋“落實中央、省委、市委、縣委決策部署不到位”的問題。
(4)執(zhí)行殘疾人兒童康復救助政策不夠有力。如:開展縣殘疾兒童篩查工作時宣傳不深入、不及時,群眾對救助政策了解不夠,知曉率不高。
整改情況:一是多次主動到縣衛(wèi)生健康局、縣教育和體育局、縣婦聯等部門溝通工作,協同聯動推動為殘疾人服務質效。今年,衛(wèi)健部門將對全縣0-14歲兒童開展一輪全覆蓋篩查,做到早發(fā)現、早動員、早救助。2月至3月,縣婦幼保健院、各鄉(xiāng)鎮(zhèn)衛(wèi)生院開展入戶篩查40戶,共篩查出疑似殘疾兒童8名,已新增納入康復救助4名。二是以共同富裕場景、基本單元打造為契機,開展以紅格鎮(zhèn)為試點的殘疾人精準摸底調查工作,發(fā)放政策宣傳單,通過走村入戶提高政策的宣傳度和知曉率。同時,借助攀獅服務隊力量,對全縣的6戶殘疾兒童進行了入戶走訪,有針對性地宣傳了殘疾人兒童康復救助政策,切實提高了群眾知曉率。三是與縣財政局多次溝通,匯報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工作及相關政策,積極爭取支持,將全縣0-14歲殘疾兒童康復資金納入了年初預算,確保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應救盡救、應助盡助。
(5)落實《無障礙環(huán)境建設法》有差距。
整改情況:一是2月已將《中華人民共和國無障礙環(huán)境建設法》作為政府常務會的學習議題上報縣政府辦。二是以3月3日“愛耳日”宣傳活動為契機,開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無障礙環(huán)境建設法》的宣傳,發(fā)放宣傳資料200余份。三是分別向縣人大、縣政協相關負責人匯報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無障礙環(huán)境建設法》的相關內容,表示將通過座談會、集體調研等形式積極宣傳,助力早日引起職能部門、建筑單位重視,從細節(jié)抓起,再留心一點、細致一點,真正讓殘疾群眾感受到方便和溫暖。四是組織相關部門針對加強城鎮(zhèn)無障礙通道建設與管理,保障殘疾人權益問題進行了討論,各職能部門分別表態(tài)將結合部門職能,加大對無障礙環(huán)境建設的規(guī)劃、建設、宣傳和管理力度。
(6)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落實不力。如:2018年到2023年均未制定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年度學習安排、計劃,理論學習中心組會議多與黨組擴大會套開;未按要求落實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雙備案”工作和邀請列席旁聽員進行旁聽。
整改情況:一是建立健全縣殘聯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制定了學習計劃,明確學習內容、學習方式。建立健全了黨組(擴大)會議事規(guī)則,從源頭上杜絕了套開情況的發(fā)生;二是認真貫徹落實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列席旁聽工作,按要求提交學習情況備案表,積極邀請列席旁聽人員參與旁聽并指導工作。三是進一步規(guī)范了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記錄,做到一次一記,一年一歸檔,通過不定期抽查,確保學習規(guī)范開展。
3.針對巡察反饋“落實意識形態(tài)工作責任制有薄弱環(huán)節(jié)”的問題。
(7)黨組對意識形態(tài)工作重視不夠,未按要求貫徹落實。如:領導班子分工中沒有明確意識形態(tài)工作分管領導;未開展意識形態(tài)分析研判工作,未建立分析研判制度;未將意識形態(tài)工作作為干部考核、使用、評優(yōu)評先的依據;2020、2022、2023三年黨組會議未專題研究意識形態(tài)工作;2020、2022年上半年意識形態(tài)工作情況內容完全一致。
整改情況:一是印發(fā)了最新修訂的《中共鹽邊縣殘疾人聯合會黨組關于調整班子成員分工的通知》,進一步細化明確了由主要領導抓意識形態(tài)工作及主要領導一把手責任、分管領導直接責任、班子主體責任、其他班子責任。二是建立健全了黨組議事規(guī)則。召開縣殘聯黨組意識形態(tài)工作會議專題分析研判4次,研究并安排部署意識形態(tài)工作2次。三是切實增強意識形態(tài)工作責任意識,把意識形態(tài)工作內容納入班子成員和干部職工年度述職報告重要內容和班子成員年度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剖析內容。
聚焦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以及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
4.針對巡察反饋“服務工作存在短板”的問題。
(8)服務宗旨意識樹得不牢。少數職工對殘疾人工作認識還不深刻,服務意識淡薄、質量不高。如:2020年3至6月,辦理報銷殘疾兒童楊奕晨手術和康復費用時,解釋溝通不到位,沒有處理恰當,該家長因此到市殘聯上訪;2021年辦理李萬瓊殘疾證件過程中,將其聯系電話錯誤錄入,導致申請人往返跑路。
整改情況:一是利用每周職工例會,教育引導干部職工樹牢服務宗旨意識,堅持以群眾需求為鮮明政治導向,堅決杜絕“低簡隨”現象,切實當好殘疾人的“娘家人”,避免出現辦事群眾重復跑路的現象。二是培養(yǎng)和樹立本單位干事模范典型,通過言傳身教,持續(xù)加強對干部職工教育引導,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增強創(chuàng)先爭優(yōu)服務意識和做好群眾服務工作的能力。
(9)固定資產使用率不高。如:縣殘聯辦公樓三層、四層為殘疾人康復活動中心,由于樓層較高,部分殘疾人行動不便,黨組未采取有效措施,合理利用國家資產,該場所長期閑置。
整改情況:一是對三、四層辦公樓使用情況進行了梳理。目前,三樓辦公樓有三間是城南居委會的辦公室(書記辦公室、會議室、圖書室),其余房間是民政局日間照料中心用房,設備均已配置,當前基本處于閑置狀態(tài)。四樓有三間辦公用房為民政局托養(yǎng)中心住房,另外三間為鹽邊縣廣力社工服務中心辦公用房,其余大廳作為殘疾人健身運動室和城南社區(qū)兒童活動中心用房。二是結合鹽邊縣殘疾人的實際需求,多次與國華眾聯座談溝通,依托機構殘疾人服務經驗,整合三四樓閑置資源,攜手民政、桐子林鎮(zhèn)共同打造共富家園建設項目,致力于為轄區(qū)老年人、青少年、殘疾人更好的服務。
(10)對助殘項目監(jiān)督指導力度不夠。如:按照《鹽邊縣國勝鄉(xiāng)會才養(yǎng)殖專業(yè)合作社助殘資產收益扶貧項目——“綠蔭溏”漁家樂開發(fā)及甲魚養(yǎng)殖基地改擴建實施方案》規(guī)定,每年12月31日前對當年的實有資金進行一次結算,將保底收益一次性兌現于持股人 ,二次分紅在次年3月30日前兌現,但兩次分紅均未按方案時間撥付。
整改情況:一是對當前“股權量化”項目的2個實施主體進行了實地走訪,與法人面對面溝通了解情況,對提出的問題進行現場答復,引導督促按照實施方案和協議約定兌現持股殘疾人分紅收益。1月17日,鹽邊縣國勝鄉(xiāng)會才種植養(yǎng)殖專業(yè)合作社兌現了2023年10戶殘疾人12000元股權收益。二是不定期走訪調研,及時掌握“股權量化”項目實施主體經營情況,及時終止了確實難以保障殘疾人利益的項目,有效保障持股殘疾人合法權益。
5.針對巡察反饋“財務制度執(zhí)行不嚴格”的問題。
(11)內部控制制度有缺陷。如:費用報銷制度與本單位實際不符,培訓管理參照《四川省直機關培訓管理辦法》,費用報銷由主要領導一人審簽,經辦人、財務人員、分管領導等必要審簽環(huán)節(jié)缺失。
整改情況:一是對財務人員進行了提醒談話,要求務必按要求參加縣財政局組織的各類業(yè)務培訓,加強學習,熟悉財務政策,不斷提升專業(yè)水平,堅決避免低水平錯誤發(fā)生。二是建立健全了本單位內控管理制度,完善了財務管理制度,費用報銷實行經辦人、財務人員、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四級審簽制度。
(12)坐收坐支,利息未按要求上繳國庫。如:2020年利息收入756.92元,用于抵扣當年銀行服務費等。
整改情況:對財務人員進行了提醒談話,要求務必按要求參加縣財政局組織的各類業(yè)務培訓,加強學習,熟悉財務政策,不斷提升專業(yè)水平,堅決避免低水平錯誤發(fā)生。
(13)經費報銷不規(guī)范。如:2019年12月支付楊慶報刊費,原始憑證金額與實際支付金額不符;2019年8月28日轉付漁門鎮(zhèn)政府殘疾人實用技能(實用技術)培訓費用48000元,無比選資料,無會議紀要。2020年8月28日付款所附發(fā)票為2020年11月16日開具。
整改情況:一是對財務人員進行了提醒談話,要求務必按要求參加縣財政局組織的各類業(yè)務培訓,加強學習,熟悉財務政策,不斷提升專業(yè)水平和責任心,堅決避免類似問題發(fā)生。二是建立健全了本單位內控管理制度,規(guī)范了費用報銷審簽程序,并對2019年以來的票據進行了全面自查,清理出不規(guī)范票據11張,全部已按要求完善手續(xù)。三是嚴格執(zhí)行“三重一大”制度,重大問題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投資決策、大額資金使用一律提交黨組(擴大)會集體研究決定,按會議決定組織實施。針對轉付漁門鎮(zhèn)政府殘疾人實用技能(實用技術)培訓費用無比選資料等問題,對項目負責人進行了提醒談話,要求全面梳理情況,反思存在的問題,并對以后開展的項目做好規(guī)劃。
(14)公務用車管理不到位。如:內控手冊沒有派車審核程序,公務用車使用無申請單,車輛維修未開展事前審定,維修完畢無復核。
整改情況:一是建立健全了本單位內控管理制度,進一步規(guī)范了公務用車管理,落實好用車申請、派車審核等程序。二是對辦公室公車管理人員進行了提醒談話,嚴格落實車輛維修監(jiān)督管理要求,認真履行“車輛維修事前審定,維修后復核”要求。
(15)固定資產未入賬,形成賬外資產。如:縣殘聯在用空調11臺、辦公桌13張、縣殘疾人體育活動中心運動器材10余臺均未入賬。
整改情況:一是對單位固定資產進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有 11臺空調、13張辦公桌、10余臺運動器材未入賬,其余資產已全部入賬。未入賬資產均已超過使用年限,通過積極對接縣財政,已按報廢資產進行相關處置。二是責令財務人員認真學習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強化依規(guī)依法意識,認真做好本職工作。三是加強對財務人員的監(jiān)管,定期開展談心談話,強化風險意識和廉潔意識,確保工作不打折扣,落地見效。
(16)工會經費管理使用不嚴謹。如:工會文體活動超標準發(fā)放慰問品。2020年清明節(jié)、五一勞動節(jié)以活動形式向每位參與職工發(fā)放了300元的米、面、油。2021年12月,報銷2020年“冬季活動”,2021年五一、端午、七一、中秋、國慶活動等支付16723元,其中:價值5000元的65袋大米無領取人簽字。
整改情況:一是要求工會主席、財務人員對四川省總工會關于印發(fā)《四川省基層工會經費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川工發(fā)【2023】3號)進行認真自學,結合單位實際開展討論,分析存在問題的原因,進一步規(guī)范經費管理和使用。此外,加強財務人員對工會經費的監(jiān)督和管理,定期自查,及時發(fā)現和糾正問題,確保工會經費合規(guī)使用。二是按照《四川省基層工會經費管理實施辦法》相關規(guī)定,對報賬資料進行了整改完善,領取人員進行了補充簽字,完備了相關手續(xù)。
(17)聘用人員管理不規(guī)范。如:杜雅江2018-2022年未簽訂聘用合同,楊曉鷗2019年未簽訂聘用合同;臨時人員在去向公示欄無公示。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對聘用人員的檔案管理,細化了聘用人員管理辦法。已對聘用人員的檔案分年度進行了歸檔整理,確保檔案的規(guī)范有序。年初做好臨聘人員合同續(xù)簽工作。二是將臨聘人員全部納入機關人員去向公示欄,辦公室負責每天的去向公示,切實加強管理,接受相關部門和辦事群眾監(jiān)督。
(三)聚焦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
6.針對巡察反饋“黨組抓班子帶隊伍存在不足”的問題。
(18)黨組織領導班子建設需要加強。如:縣殘聯黨組只有兩名成員,黨支部只有支部書記,沒有支部委員,基層黨支部戰(zhàn)斗堡壘作用沒有充分發(fā)揮,黨組會均以擴大會的方式召開,“三會一課”、主題黨日開展不規(guī)范。
整改情況:一是已向分管領導匯報了縣殘聯三定方案及目前人員配備的基本情況,積極爭取支持,為縣殘聯充分發(fā)揮職能和規(guī)范履職創(chuàng)造條件。二是通過多次匯報,條件成熟時可增設副書記1人。三是嚴格按照全縣“三會一課”、主題黨日活動要求組織好活動,按要求做好記錄和檔案資料留存,統(tǒng)籌保障活動經費支出,有效發(fā)揮黨支部戰(zhàn)斗堡壘作用。
(19)中層干部隊伍力量薄弱。如:三個股室均無股室長,其中康復股、宣教股負責人為工勤人員,辦公室負責人為臨時人員。
整改情況:一是通過人大調研、向分管領導和部門專題匯報等多形式和途徑反映編制配備不足和結構不合理問題。二是縣領導親自組織人社、編辦等相關部門研究,提出縣殘聯人員隊伍結構老化,屬于結構性缺員,缺人不缺編,為保障相關業(yè)務順利開展,擬先從使用周轉事業(yè)編制途徑著手,補充1名工作人員解決結構性缺員問題,待明年1名同志退休后收回周轉編,并采取招錄等方式進行補充。三是縣殘聯積極同人社、編辦等相關部門交流溝通,持續(xù)跟進落實會議議定事項,確保人員補充到位。
(20)領導班子分工不合理。理事長、副理事長分管股室重合,辦公室無人分管,存在謀劃不足、見子打子的情況,工作效率不高。
整改情況:印發(fā)了《中共鹽邊縣殘疾人聯合會黨組關于調整班子成員分工的通知》,明確了責任分工,確保各負其責,有利于加強作風建設,打造作風優(yōu)、業(yè)務精、紀律嚴的殘聯干部隊伍。
(21)全面領導作用發(fā)揮不夠。“三重一大”制度執(zhí)行不嚴,如:縣殘聯黨組會未對殘疾人居民基本醫(yī)療保險繳費補貼資金經費進行專題研究,就下發(fā)文件執(zhí)行。
整改情況:建立健全了《黨組會議事規(guī)則》,規(guī)范了議事范圍和議事程序。凡涉及重大問題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投資決策、大額資金使用均須按照規(guī)則提交黨組(擴大)會集體研究同意并形成會議紀要,再發(fā)文實施。
7.針對巡察反饋“黨組工作質量不高”的問題。
(22)黨政議事權責不分,黨組會議不規(guī)范。如:2022年3月份共召開黨組會11次,3月21日當天就召開三次黨組會議;3月24日黨組會議研究年休假事宜。2022年度黨組會議記錄未按要求記錄,沒有應到人數、出席人員、列席人員等要素;黨組會議記錄本中記有市殘聯調研、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等內容。
整改情況:一是建立健全《黨組會議事規(guī)則》《理事長辦公會議事規(guī)則》等制度,明確黨組會和理事長辦公會議事范圍,嚴格按照會議內容組織召開會議。二是會議前1天做好議題的收集和準備,確保決策前調研充分、醞釀充分,提升決策效率。三是開展了公文培訓1次,規(guī)范了會議記錄本使用及記錄要素,并不定期進行抽查。
(23)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力度不夠。如:黨組沒有按照要求每季度召開一次專題會議研究黨風廉政問題,黨組主要負責人沒有每半年聽取班子成員履行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的匯報,班子成員沒有每季度聽取分管股室負責人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匯報。
整改情況:一是嚴格落實黨組抓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按要求召開了縣殘聯第一季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專題會議,學習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jiān)督條例》等,要求全體工作人員深刻領會“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的精神實質,提高政治站位,筑牢廉潔思想防線,時刻緊繃廉政建設這根弦,黨員干部把紀律規(guī)定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帶頭踐行,發(fā)揮表率作用。二是認真落實黨組書記抓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牢固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的意識,親自安排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制度,分解工作任務,鑄牢廉潔自律的防護墻,堅持每季度聽取班子成員履行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的匯報。三是督促班子成員履行好一崗雙責,每半年聽取分管股室負責人匯報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目前,副理事長已分別聽取了分管股室負責人匯報,要求堅持黨風廉政建設和業(yè)務工作“兩手抓”,準確排摸崗位廉政風險點,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和省十項規(guī)定精神;四是健全完善各股室黨風廉政風險點排查臺賬。
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2020年度黨員領導干部主題民主生活會發(fā)言材料,內容不完整,沒有向會議報告整改情況,自我批評、相互批評辣味不夠,未達到紅臉出汗效果。
整改情況:一是建立健全黨內政治生活制度。二是黨員領導干部真正、全面、準確認識民主生活會意義,“一把手”認真撰寫了2023年度主題教育暨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材料,針對問題整改情況做了詳細匯報。三是高質量召開了2023年度主題教育及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遵循“團結-批評-團結”的原則,班子間開展了批評和自我批評,達到了紅臉出汗的效果。
(25)重業(yè)務輕黨建。如:2018年至2023年未制定年度黨建工作要點、年度工作計劃。
整改情況:一是建立健全縣殘聯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制定了學習計劃,明確學習內容、學習方式,確保既要學習政治理論知識,又要學習殘聯業(yè)務知識;既學工作方法,又學工作經驗,推進理論和業(yè)務工作的深度融合,同向同行、相互促進,解決學用“兩張皮”現象。二是緊扣黨建工作要點,抓黨建促發(fā)展,黨建工作做到干部職工關心的熱點上、難點上,放到機關作風的改進上,體現在殘聯各項業(yè)務工作的落實上,形成與業(yè)務工作相互滲透、互相促進,充分發(fā)揮好黨建工作的保障和促進作用。
8.針對巡察反饋“黨支部規(guī)范化建設有差距”的問題。
(26)黨員年齡結構失衡,正式黨員平均年齡達51.2歲,年輕黨員力量儲備不夠。
整改情況:一是堅持把大力發(fā)現儲備年輕干部作為一項基礎工作來抓,特別關注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的年輕人,加大培養(yǎng)儲備力度。二是強化支部書記關心關愛年輕黨員的意識,定期聽取預備黨員李維同志的思想匯報,關注個人成長,提醒做好轉正期間季度思想匯報和預備黨員培養(yǎng)考察等環(huán)節(jié)工作,同時做好部門溝通對接,確保其8月按期轉正。
(27)發(fā)展黨員謀劃不足。如:2018-2021年連續(xù)4年未發(fā)展黨員。
整改情況:一是和單位年輕同志交心談心,及時掌握所思所想、所需所盼,鼓勵積極向黨組織靠攏。1名見習人員正在撰寫入黨申請書。二是多次和編辦、人社局等部門溝通,在新進人員中優(yōu)先考慮政治覺悟較高的年輕同志,為殘聯謀劃黨員發(fā)展蓄力。
(28)落實支部工作“十規(guī)范”不到位。如:2023年度未召開第二、三季度黨員大會;2022年4月、2023年7月兩次補選支部書記均未按要求召開黨員大會,且記錄在支委會會議記錄上。
整改情況:一是按照工作“十規(guī)范”要求,定期召開黨員大會。巡查工作結束以來共召開黨員大會2次,做好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傳達學習并抓好貫徹落實。二是加強學習培訓,規(guī)范會議記錄。
(29)黨費收繳不規(guī)范。如:2021年黨費交納清單中,李開元、熊永寬7月份黨組織關系轉出,而熊永寬在轉出后其黨費仍交納到12月,且該同志按標準應繳22.74元/月,實際交納為10元/月。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了機關全體黨員對黨章的學習,充分認識按期交納黨費是每名黨員的義務,也是對黨員黨性的檢驗。二是嚴格執(zhí)行了按月收繳黨費規(guī)定,做好黨費收繳公示公開,機關6名黨員全部按月交納黨費。
三、持續(x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經過集中整改,縣殘聯黨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較為顯著的階段性成效,但對照縣委相關要求,仍需繼續(xù)努力。縣殘聯黨組將持續(xù)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繼續(xù)鞏固巡察成果,以整改成效促進殘疾人各項事業(yè)持續(xù)健康發(fā)展。
(一)旗幟鮮明繼續(xù)抓實問題整改
堅持目標不變、力度不減、尺度不松,不斷強化政治意識、責任意識,切實將縣委第三巡察組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抓在手、記在心、扛在肩。對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及時分析研究,提出有針對性的舉措;對已完成的整改任務,適時組織“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對需要長期堅持整改的任務事項,堅持常抓不懈,堅決完成整改任務,確保取得實效。
(二)著力建章立制構建長效機制
以此次整改為契機,堅持以點帶面,舉一反三,深入查找和及時解決班子成員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加強廉政風險防控、鞏固拓展作風建設成果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切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對巡察反饋的制度漏洞和薄弱環(huán)節(jié),在抓好個性問題整改的同時,針對共性問題研究制定出臺制度文件,鞏固整改成果。努力建立目標明確、措施有力、追責嚴肅、務實管用的制度體系,補齊制度短板,嚴格執(zhí)行制度不搞變通、不打折扣,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靠制度規(guī)范約束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的行為;嚴格執(zhí)紀問責,對執(zhí)行制度不力甚至頂風違反制度的,嚴格依紀依規(guī)進行嚴肅處理。
(三)深化巡察成果推動全縣殘疾人事業(yè)發(fā)展
把抓好巡察整改作為推動殘疾人事業(yè)發(fā)展的重要契機,對表省市“十四五”殘疾人保障和發(fā)展規(guī)劃,認真落實縣委、縣政府的決策部署,對標“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用“共富”統(tǒng)攬和引領全縣殘疾人工作,與廣大殘疾人“共建共享共富”,讓全縣經濟社會發(fā)展成果更多、更實惠及廣大殘疾人,推動我縣殘疾人事業(yè)更高水平發(fā)展。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jiān)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13882340319;郵政地址鹽邊縣桐子林鎮(zhèn)中環(huán)南路112號;電子郵箱1196509545@qq.com。
中共鹽邊縣殘疾人黨組
2024年5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