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邊縣2021年48件民生實事實施方案
發布時間:2021-09-16 來源:縣委目標績效辦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按照中央“堅守底線、突出重點、完善制度、引導預期”的民生工作思路,經鹽邊縣委、縣政府決定,2021年突出辦好48件民生實事,總共計劃安排資金79304.77萬元,其中,22件省級民生實事,資金9657.2萬元;8件市級民生實事,資金51399萬元;18件縣級民生實事,資金18248.57萬元。資金來源,中央和省級資金20262.52萬元,市級資金770.8萬元,縣級資金3304.93萬元,其他資金54966.52萬元。
一、22件省級民生實事
1.新(改)建農村公路33公里。計劃安排資金1500萬元,其中,中央和省級資金1500萬元。(責任單位:縣交通運輸局)
2.實施鄉村客運線路提質升級工程,全縣完成鄉村客運標識、292個招呼站(牌)、72臺車輛外觀、駕駛人員統一管理。計劃安排資金70萬元,其中,中央和省級資金70萬元。(責任單位:縣交通運輸局)
3.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13個。計劃安排資金520萬元,其中,中央和省級資金520萬元。(責任單位:鹽邊生態環境局)
4.實施農村無害化衛生廁所建設6個村、2941戶。計劃安排資金67.8萬元,其中,市級資金67.8萬元。(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
5.為困難殘疾人發放生活補貼842人。計劃安排資金101萬元,其中,中央和省級資金38萬元,縣級資金63萬元。(責任單位:縣民政局)
6.開展職業技能培訓3271人。計劃安排資金303萬元,其中,市級資金303萬元。(責任單位: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7.為符合條件的計劃生育對象提供計劃生育扶助保障,獎勵扶助2449人,特別扶助2081人。計劃安排資金561萬元,其中,中央和省級資金506萬元,縣級資金55萬元。(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
8.推進實施綠色惠民殯葬政策,根據死亡人口和逝者家庭申請減免或補貼。計劃安排資金8萬元,其中,中央和省級資金8萬元。(責任單位:縣民政局)
9.為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困難群體代繳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3250人。計劃安排資金23.56萬元,其中,中央和省級資金18.67萬元,縣級資金4.89萬元。(責任單位: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10.促進城鎮新增就業1700人。計劃安排資金500萬元,其中,中央和省級資金450萬元,縣級資金50萬元。(責任單位: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11.減免非民族自治地區幼兒保教費4500人。計劃安排資金264萬元,其中,中央和省級資金221萬元,縣級資金43萬元。(責任單位:縣教育和體育局)
12.為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提供營養膳食補助16991人。計劃安排資金1291.51萬元,其中,中央和省級資金1291.51萬元。(責任單位:縣教育和體育局)
13.向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中學生發放助學金800人次。計劃安排資金161萬元,其中,中央和省級資金145萬元,縣級資金16萬元。(責任單位:縣教育和體育局)
14.落實城鄉居民養老金發放全覆蓋3.67萬人。計劃安排資金66.61萬元,其中,縣級資金66.61萬元。(責任單位: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15.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水平16.5萬人。計劃安排資金844萬元,其中,縣級資金844萬元。(責任單位:縣醫保局)
16.持續為全市城鄉居民免費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20.1萬人。計劃安排資金1461.22萬元,其中,中央和省級資金1336.6萬元,縣級資金124.62萬元。 (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
17.提高建設單位風險防控水平1個。計劃安排資金25萬元,其中,中央和省級資金25萬元。(責任單位:縣應急管理局)
18.治理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3處,避險搬遷安置農戶14戶。計劃安排資金350.5萬元,其中,中央和省級資金350.5萬元。(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19.實施老舊小區改造1個。計劃安排資金1070萬元,其中,中央和省級資金1070萬元。(責任單位:縣住建局)
20.文化設施免費開放,圖書館1個,文化館1個,文化站12個。計劃安排資金88萬元,其中,中央和省級資金88萬元。(責任單位:縣文廣旅局)
21.為困難群眾和特殊群體免費提供法律援助咨詢服務和法律援助案件服務,咨詢服務1600人,案件服務260件。計劃安排資金31萬元,其中,中央和省級資金16萬元,縣級資金15萬元。(責任單位:縣司法局)
22.完成鹽邊縣烈士陵園修繕提升項目。計劃安排資金350萬元,其中,中央和省級資金350萬元。(責任單位:縣退役軍人局)
二、8件市級民生實事
23.實施鹽邊站站前基礎設施建設,完成涵洞建設。計劃安排資金1200萬元,其中,其他資金1200萬元。(責任單位:縣住建局)
24.完成鹽邊縣桐源公園建設。計劃安排資金7000萬元,其中,其他資金7000萬元。(責任單位:縣住建局)
25.完成太陽湖公園建設。計劃安排資金11000萬元,其中,其他資金11000萬元。(責任單位:紅格國際運動康養•溫泉度假區管委會)
26.完成鹽邊縣城基礎設施改造工程。計劃安排資金15000萬元,其中,其他資金15000萬元。(責任單位:縣住建局)
27.新建鹽邊縣中學校初中部教學樓。計劃安排資金1299萬元,其中,中央和省級資金1299萬元。(責任單位:縣教育和體育局)
28.完成紅格水廠改擴建工程。計劃安排資金5000萬元,其中,其他資金5000萬元。(責任單位:紅格國際運動康養•溫泉度假區管委會)
29.實施鹽邊縣巖羊河河道治理項目。計劃安排資金10000萬元,其中,其他資金10000萬元。(責任單位:紅格國際運動康養•溫泉度假區管委會)
30.實施4座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計劃安排資金900萬元,其中,中央和省級資金900萬元。(責任單位:縣水利局)
三、18件縣級民生實事
31.新時代文明實踐所、站建設項目,完成9個市級新時代文明實踐示范點打造。計劃安排資金21萬元,其中,縣級資金21萬元。(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
32.鹽邊縣中醫院傳染病防控能力提升及中醫藥傳承發展建設項目完成建設并投入使用。計劃安排資金3244萬元,其中,中央和省級資金3244萬元。(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
33.鹽邊縣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設項目完成建設,并投入使用。計劃安排資金238.65萬元,其中,縣級資金238.65萬元。(責任單位:縣檢察院)
34.為銜接推進鄉村振興項目提供財政資金補助,完成2021年脫貧攻堅鞏固拓展項目。計劃安排資金1380萬元,其中,中央和省級資金700萬元,市級資金400萬元,縣級資金200萬元,其他資金80萬元。(責任單位:縣鄉村振興局)
35.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2.3萬畝。計劃安排資金7204.52萬元,其中,中央和省級資金1198萬元,縣級資金795萬元,其他資金5211.52萬元。(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
36.實施農村“慧眼工程”6500戶。計劃安排資金325萬元,其中,其他資金325萬元。(責任單位:縣委政法委)
37.實施農村生活垃圾治理項目,新建漁門鎮垃圾中轉站。計劃安排資金50萬元,其中,縣級資金50萬元。(責任單位:縣綜合執法局)
38.對困難職工、農民工進行幫扶,慰問職工和農民工210人,幫扶困難職工和農民工生活救助50人、醫療救助13人,幫扶困難家庭子女上學60人。計劃安排資金46萬元,其中,中央和省級資金46萬元。(責任單位:縣總工會)
39.對殘疾人、精神病患者進行幫扶,扶持農村殘疾人發展生產及殘疾人居家靈活就業補貼200人,殘疾人職業技能和農村實用技術培訓300人,殘疾人居家托養服務300人,貧困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80戶,精神病患者醫療救助項目150人,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200具。計劃安排資金139.4萬元,其中,中央和省級資金51.24萬元,縣級資金88.16萬元。(責任單位:縣殘聯)
40.為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定期發放撫恤和生活補助650人。計劃安排資金650萬元,其中,中央和省級資金620萬元,縣級資金30萬元。(責任單位:縣退役軍人局)
41.為貧困人口代繳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1.9萬人。計劃安排資金328萬元,其中,縣級資金328萬元。(責任單位:縣醫保局)
42.為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生活費補助5500人。計劃安排資金569萬元,其中,中央和省級資金435萬元,縣級資金134萬元。(責任單位:縣教育和體育局)
43.建設智慧平安小區2個。計劃安排資金30萬元,其中,其他資金30萬元。(責任單位:縣委政法委)
44.持續開展垃圾分類試點,在建成區繼續推廣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和示范。計劃安排資金180萬元,其中,中央和省級資金60萬元,其他資金120萬元。(責任單位:縣綜合執法局)
45.修繕鹽邊縣殯儀館。計劃安排資金15萬元,其中,縣級資金15萬元。(責任單位:縣民政局)
46.實施村(社區)黨群服務中心親民化改造工程。計劃安排資金45萬元,其中,縣級資金45萬元。(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縣民政局)
47.改建鹽邊縣 XD10 鹽擇路桑園橋至紅寶鄉段道路。計劃安排資金3639萬元,其中省級資金3639萬元。(責任單位:縣交通運輸局)
48.實施新建碼頭工程。計劃安排資金144萬元,其中,省級資金66萬元,縣級資金78萬元。(責任單位:縣交通運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