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邊縣掛牌成立“石榴籽”調解室 深入推動民族地區多元調解工作
發布時間:2022-03-22 來源:縣法院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鹽邊縣漁門法庭準確把握新時代人民法庭“三個便于”、“三個服務”、“三個優化”工作原則,積極探索轄區內多民族家事審判方式,創新成立全市首家“石榴籽”調解室,更好服務鄉村振興,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幸福感。
優化調解資源,提高調解時效。聘請14名當地少數民族中的“德古”等德高望重的村民和群眾信任度較高的村委干部等,作為“石榴籽”調解員,不定期邀請調解員參加座談會,分享調解經驗,探索有益做法。結合鹽邊縣北部鄉鎮地域、文化等特點,組織“石榴籽”調解員根據具體情況開展就近調解、及時調解,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
規范調解程序,推動案件辦理。統一調解協議書、調解申請書、卷宗目錄等資料格式,定期對卷宗進行檢查,及時查漏補缺,便于后續資料管理。開展調解工作中,案件承辦法官及調解員努力做到節假日不打烊,調解資源合理調配,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訴前,真正做到以案結事。自1月正式掛牌以來,成功調解糾紛案件23件,涉及標的金額114.02萬元。
豐富宣傳方式,強化法理教育。及時通過職工會、三干會、壩壩會等,堅持“法律”與“習慣”有機統一,采取以“情”為紐帶,以“理”述鄉情,以“法”解糾紛,深入推進法律法規知識宣傳等工作,今年以來,已通過舉辦宣傳活動、送法下鄉等形式開展宣傳4次,普法15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