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邊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約談藥品網絡銷售第三方平臺
發布時間:2023-03-02 來源:鹽邊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自2022年12月1日施行,為推動《辦法》落地落實,有效規范藥品網絡行為,切實加強藥品網絡銷售監管,保障我縣藥品網絡銷售健康有序發展,結合“春雷行動2023”,2月21日,鹽邊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轄區藥品網絡銷售第三方平臺進行了約談。
會議集中學習了《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對《辦法》中平臺管理、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了重點講解,并將國家、省、市對藥品網絡銷售的工作要求傳達給第三方平臺。同時,針對目前美團平臺(鹽邊站點)藥品網絡銷售存在問題進行通報、提出了整改要求,要求平臺進行全面自查。
會議強調,藥品網絡銷售第三方平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堅持人民至上。把嚴格落實平臺主體責任、保障藥品網絡銷售質量安全,當作一項政治任務,加強內部管理和人員培訓,確保網絡交易服務持續合規。二要嚴格資質審核,嚴把入駐關。認真核對入駐企業營業執照、藥品經營許可證和備案憑證等信息,務必做到全面、準確、完整、細致,必要時要向發證部門咨詢核實,將不具備藥品經營資質條件的企業“拒之門外”。三要加大動態監測,及時處置報告違規行為。要不斷加強監測力量,創新監測方式,加強對平臺內藥品網絡交易信息的監測頻次和力度,發現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等規定的,應當立即采取停止網絡交易服務等措施,對涉嫌違法違規的入駐企業,將相關線索及時報告藥品監管部門,并協助提供相關證據材料,協同做好違法違規調查處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