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邊縣抓行政“關鍵少數” 嚴禁干預插手司法
發布時間:2016-08-29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為突出行政領導干部法治示范、樹立法治思維、強化法治實踐,推進依法治縣,鹽邊縣狠抓行政“關鍵少數”,率先在行政機關采取多種形式、多層次組織學習貫徹《四川省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責任追究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嚴禁行政機關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一是組織政府常務會會前學習。2016年8月16日,縣政府召開第17屆110次常務會議,邀請了攀枝花學院人文系實驗中心副主任吳孟川在常務會會前全面解讀了《實施辦法》的具體規定和精神實質。縣委常委、縣長王巖辭帶頭參加學習并強調:各級行政領導干部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實施辦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率先垂范,嚴禁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工作中要規范自己的言行,防治無意識的干預司法,確保依法治縣落到實處,充分保障司法的獨立性和權威性。縣政府領導干部參加學習率達100%。二是組織各部門(單位)深入學習。根據縣政府常務會議安排,縣法制辦及時發出了關于組織學習貫徹《實施辦法》的通知,要求各鄉(鎮)、縣級各行政執法部門要把學習、貫徹落實《實施辦法》作為法治政府建設、推進依法治縣的重要契機,在8月30日前采取多種方式在領導班子及干部職工中認真組織學習,形成濃厚的學習氛圍,確保堅持對隊伍從嚴教育、從嚴管理、從嚴監督,以零容忍態度保持行政隊伍的純潔性。截止8月29日,各行政機關采取班子成員會、職工會前學習、專題會、培訓會組織學習形成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