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邊縣民政局 關于解決城鄉特困人員醫療救助問題的請示
發布時間:2020-02-27 來源:鹽邊縣民政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鹽邊民政〔2020〕34號 簽發人:王 鑫
鹽邊縣民政局
關于解決城鄉特困人員醫療救助問題的請示
市民政局:
2019年5月27日,縣民政局承擔的醫療救助職責按機構改革要求移交新組建的縣醫療保障局。為確保全縣醫療救助工作平穩過渡,按縣醫療保障局會商要求,縣民政局本著“扶上馬送一程”高度負責的態度,在2019年6月24日—9月30日過渡期間,全力協助縣醫療保障局繼續接單審核、資金核算,執行政策依據、工作方式、資金發放仍然按省民政廳《四川省醫療救助規程》(川民發〔2017〕155號)政策執行。由于市醫療保障局醫療救助政策未接續省民政廳政策,導致由政府兜底供養、民政管理服務的城鄉特困人員醫療救助出現一系列問題。現將有關事項請示如下:
一、基本情況
鹽邊縣現有城鄉特困人員1329人,其中城市三無人員15人,農村特困人員1286人,其中集中供養464人,分散供養822人,縣康復院12人,縣社會救助福利中心16人。
二、存在的問題
(一)城鄉特困人員住院費用未全部報銷。按照原民政醫療救助政策,城鄉特困人員生病住院醫療費用醫保報銷剩余部分全部在醫療救助中解決。但自2019年8月全市實施“一站式”結算以后,目前已經出現多名城鄉特困人員生病住院未得到全額救助,自付金額從幾十元到上千元不等,截至2020年2月13日,據不完全統計未實施救助的住院費用已達509188.41元。其中集中供養特困人員由各敬老院負責人墊付,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是親屬、供養人墊付。
(二)城鄉特困人員門診費用未得到救助。按照原民政醫療救助政策,城鄉特困人員在合規醫療機構就診的門診費用在醫療救助中全額解決。機構改革后,縣醫療保障局不再受理城鄉特困人員門診費用醫療救助申請。截至2020年2月13日據不完全統計未實施救助的門診費用已達146495.4元。其中集中供養特困人員所有門診費用由各敬老院負責人或工作人員墊付,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是親屬、供養人墊付。
(三)“一卡通”費用報銷問題。按醫療保障局報銷要求,報銷或救助的醫療費用通過“一卡通”監管平臺發放至申請人社會保障卡賬戶。由于集中供養特困人員住院醫療費、門檻費等費用由敬老院負責人墊付,造成墊付人無法收回墊付款。
二、請示事項
自2019年5月27日醫療救助職責移交至今,已有多個鄉鎮和敬老院以及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親屬反映住院費用未全額報銷和門診費用不予救助問題,累積已達655683.81元,矛盾糾紛開始顯現,出現上訪苗頭。鹽邊縣民政局醫療救助政策實施14年來,按省民政廳有關規定均對城鄉特困人員全部實施兜底解決,現因政策發生變化將加劇困難群眾的矛盾升級,無法緩解困難群眾因病陷入困境的現實問題,可能導致特困人員特別是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因病棄醫、甚至突破道德底線的極端事件發生。基層敬老院無力承擔墊支費用,履職履責陷入困境。
請示如下:
(一)城鄉特困人員醫療救助實施全額救助。城鄉特困人員是弱勢群體,根據《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五保特困人員的“吃、穿、住、醫、葬”由國家給予兜底保障。一是住院治療“一單制”結算對城鄉特困人員基本醫療報銷外醫療費用實施全額救助;二是在合規醫療機構就診的門診費用在醫療救助中全額解決。
(二)解決已經發生未救助的城鄉特困人員住院費用、門診費用。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20年2月13日全縣共有655683.81元費用需解決。
妥否,請示。
附件:1.鹽邊縣城鄉特困人員未救助醫療費匯總表
2.鹽邊縣城鄉特困人員未救助醫療費用花名冊
鹽邊縣民政局
2020年2月14日
(聯系人:王 鑫;電話:13980353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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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邊縣民政局辦公室 2020年2月14日 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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