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邊縣醫療保障局關于通報2024年第一批2起典型違規案例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4-09-29 來源:縣醫保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縣醫保事務中心、各定點醫藥機構:
為保持打擊欺詐騙保高壓態勢,不斷強化醫保基金監管震懾效應,達到“查處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按照《四川省醫療保障局關于規范醫保基金監管典型案例曝光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現將我縣2024年第一批2起醫保違規典型案例在全縣范圍內進行通報,請各單位以案為鑒、以案促改,不斷增強維護醫保基金安全意識,筑牢醫保基金安全防線。
附件:鹽邊縣醫療保障局關于2024年第一批2起典型
違規案例的通報
鹽邊縣醫療保障局
2024年9月29日
附件
鹽邊縣醫療保障局
關于2024年第一批2起典型違規案例的通報
一、鹽邊縣人民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2024年7月中旬,國家醫保局下發限定性別類治療項目異常數據線索,根據線索我局工作人員經過調查發現鹽邊縣人民醫院存在男性醫保卡開女性藥品“戊酸雌二醇片”,涉及違規使用醫保基金27.85元。依據《攀枝花市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2023年版)》,鹽邊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對該院處理如下:1.責令該院退回違規使用的醫保基金27.85元;2.繳納違規行為違約金27.85元;3.責令該院限期整改。目前,損失的醫保基金27.85元已全部追回,違約金27.85元已全部上繳。
二、鹽邊縣格薩拉中心衛生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案
2024年7月中旬,國家醫保局下發限定性別類治療項目異常數據線索,根據線索我局工作人員經過調查發現鹽邊縣格薩拉中心衛生院存在男性醫保卡開女性藥品“婦科千金片”“益母草顆粒”,涉及違規使用醫保基金27.43元。依據《攀枝花市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2023年版)》,鹽邊縣醫療保障事務中心對該院處理如下:1.責令該院退回違規使用的醫保基金27.43元;2.繳納違規行為違約金27.43元;3.責令該院限期整改。目前,損失的醫保基金27.43元已全部追回,違約金27.43元已全部上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