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鹽邊生態環境局關于編制《鹽邊縣“十四五”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規劃》比選公告
發布時間:2023-10-31 來源:攀枝花市鹽邊生態環境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根據工作需要,攀枝花市鹽邊生態環境局擬通過比選方式采購《鹽邊縣“十四五”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規劃》編制單位。
一、項目名稱
鹽邊縣“十四五”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規劃
二、比選單位
攀枝花市鹽邊生態環境局
三、比選單位詳細地址
鹽邊縣桐子林鎮東環南路鹽邊生態環境局一樓會議室
四、項目內容及要求
編制《鹽邊縣“十四五”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規劃》征求各縣(區)和相關部門意見,通過專家評審。
五、參加單位資格要求
(一)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運維團隊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比選申請人應當提供的資格要求證明材料
1.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復印件(若已經更換為三證合一的則提供三證合一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授權書(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4.比選申請人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承諾函(原件);
注:以上所有復印件資料加蓋比選申請人鮮章,提供原件備查。
六、比選方式
在符合單位資格條件下,綜合評分最高者中選。
七、報價
此項目最高限價為人民幣4萬元。報價不得高于上述最高限價,否則取消參加資格。
八、比選申請書遞交
(一)時間:參加比選的比選申請人須在2023年11月3日9:00時前(北京時間)提交比選申請書正本1份,副本2份。
(二)本次比選不接受函寄的比選申請書,逾期送達、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照要求密封的比選申請書,不予接收。
(三)比選結果將在鹽邊公眾信息網站上公布。
十、聯系方式
比 選 人:攀枝花市鹽邊生態環境局
聯 系 人:付老師
聯系電話:0812-3969151
特此公告。
附件:攀枝花市鹽邊生態環境局關于編制《鹽邊縣“十四五”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規劃》比選項目.doc
攀枝花市鹽邊生態環境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