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鹽邊生態環境局關于《鹽邊縣雅礱江菩薩巖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范化建設項目工程施工監理》比選公告
發布時間:2024-05-17 來源:攀枝花市鹽邊生態環境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一、項目概況
鹽邊縣雅礱江菩薩巖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范化建設項目內容:保護區標識標牌設置:界牌12套、交通警示牌16套、宣傳牌8套;保護區隔離防護措施建設工程:隔離防護網2276m、應急事故導流池10座、圍欄門6個、隔離防護網基座2276m、橋面徑流收集系統10套;應急基礎設施配套:應急物資儲備站1座、凈水活性炭等應急物資1套;保護區監管能力建設工程:視頻監控設備和基礎7套、4G無線網卡7個、螢石云賬號1個、視頻監控平臺1套。
二、項目名稱
鹽邊縣雅礱江菩薩巖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范化建設項目工程施工監理
三、比選單位
攀枝花市鹽邊生態環境局
四、比選單位詳細地址
鹽邊縣桐子林鎮東環南路鹽邊生態環境局一樓會議室
五、項目內容及要求
開展鹽邊縣雅礱江菩薩巖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范化建設項目工程施工監督與管理工作,完成監理的職能職責和監理報告的編制。
六、參加單位資格要求
(一)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運維團隊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比選申請人應當提供的資格要求證明材料。
1.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復印件(若已經更換為三證合一的則提供三證合一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授權書(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4.比選申請人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承諾函(原件);
5.投標人須是在中國境內注冊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購的貨物和服務的供應商,具備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
注:以上所有復印件資料加蓋比選申請人鮮章,提供原件備查。
七、比選方式
在符合單位資格條件下,綜合評分最高者中選。
八、報價
此項目最高限價為人民幣8.15萬元。報價不得高于上述最高限價,否則取消參加資格。
九、比選申請書遞交
(一)時間:參加比選的比選申請人須在2024年5月21日15:00時前(北京時間)提交比選申請書正本1份,副本2份。
(二)本次比選可接受函寄的比選申請書,但逾期送達、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照要求密封的比選申請書,不予接收。
(三)比選結果將在鹽邊公眾信息網站上公布。
十、聯系方式
比 選 人:攀枝花市鹽邊生態環境局
聯 系 人:李先生
聯系電話:0812-3969151
特此公告。
附件:攀枝花市鹽邊生態環境局關于《鹽邊縣雅礱江菩薩巖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范化建設項目工程施工監理》項目比選文件.doc
攀枝花市鹽邊生態環境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