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鹽邊生態環境局2024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項目監理單位比選公告
發布時間:2024-09-11 來源:攀枝花市鹽邊生態環境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根據工作需要,攀枝花市鹽邊生態環境局擬通過比選方式采購《2024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監理單位。
一、項目名稱
2024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監理單位比選。
二、比選單位
攀枝花市鹽邊生態環境局
三、比選單位詳細地址
鹽邊縣桐子林鎮東環南路130號,鹽邊生態環境局一樓會議室
四、項目內容及要求
鹽邊縣2024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在6個行政村共建14套3.0t/d小微動力污水設備;1套5.0t/d小微動力污水設備;140套1.0t/d成品收集池+成品人工濕地;125套1.0t/d“分散式物理過濾+厭氧+小型人工濕地+小型蓄水池”污水處理設施;10套1.0t/d無動力污水處理設施;共計配套管網13km。根據項目要求對項目工程進行監理,在工程期內開展項目過程監理工作,對項目工程進行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成本控制,項目生產安全監督管理。
五、參加單位資格要求
(一)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運維團隊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比選申請人應當提供的資格要求證明材料
1.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復印件(若已經更換為三證合一的則提供三證合一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授權書(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4.比選申請人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承諾函(原件);
注:以上所有復印件資料加蓋比選申請人鮮章,提供原件備查。
六、比選方式
在符合單位資格條件下,綜合評分最高者中選。
七、報價
此項目最高限價為人民幣9.64萬元。報價不得高于上述最高限價,否則取消參加資格。
八、比選申請書遞交
(一)時間:參加比選的比選申請人須在2024年9月18日9:00時前(北京時間)提交比選申請書正本1份,副本2份。
(二)本次比選不接受函寄的比選申請書,逾期送達、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照要求密封的比選申請書,不予接收。
(三)比選結果將在鹽邊縣人民政府公網站上公布。
十、聯系方式
比 選 人:攀枝花市鹽邊生態環境局
聯 系 人:扶女士
聯系電話:0812-3969151
特此公告。
附件:攀枝花市鹽邊生態環境局2024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項目監理單位比選文件.doc
攀枝花市鹽邊生態環境局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