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格鎮人民政府關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情況報告
發布時間:2022-02-23 來源:鹽邊縣紅格鎮人民政府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紅格鎮人民政府
關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
情況報告
縣政府:
紅格鎮黨委、政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省委十一屆八次、九次全會和市委十屆十三次全會精神,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會議和市委、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工作會議決策部署,聚焦建設更高水平法治攀枝花,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全面建設法治政府,為推動“三個圈層”聯動發展,為扎實有效推進紅格集鎮建設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結合我鎮工作開展實際情況,現將我鎮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開展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紅格鎮位于鹽邊縣東南部,轄區面積279.77平方公里,轄10個行政村,1個社區居委會,總人口4.2萬人;現有基層黨組織43個,黨員1045名,全鎮有遵法評理員33名,人民調解員24名,配備村(居)輔警12名。
近年來,紅格鎮持續推進示范創建,成功創建全國文明村1個、省級文明社區1個、文明村1個、市級文明村6個、縣級文明村2個,紅格村等3個村成功創建為省級鄉村振興示范先進村,聯合村被評為“中國十大最美鄉村”,紅格鎮成功創建為省級文明鄉鎮,被評為攀枝花市“平安鄉鎮”示范單位,陽光社區被評為“全國民主法制示范社區”,紅格村等3個村成功創建為縣級“六無”平安村。
二、工作情況
(一)加強領導,組建隊伍。健全黨委統一領導,政府負責,部門統籌協調的工作領導機制,成立由鎮黨委書記李興發任組長,其他黨政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各站辦所負責人、村居委會書記、駐鎮企事業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法治政府領導小組全面統籌開展工作,明確了各黨政班子成員、站辦所、村(居)委會、駐鎮企事業單位的工作職責和任務。各村黨組織書記要把開展依法治理工作為核心任務和主要職責來抓,充分發揮黨組織在依法治理工作中的戰斗堡壘作用。形成黨政同責、上下協同、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實抓好建設工作。
(二)著力推進基層治理,提升法治建設效能。
1.聚焦“關鍵少數”,切實發揮主要領導人的核心作用。我鎮堅持把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政府系統重點學習內容,納入鎮政府會前學法計劃,納入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重點學習內容,通過學習會、報告會、研討會、培訓班等多種形式,線上與線下相結合,實現政府系統學習培訓全覆蓋。扎實推進學法制度常態化,不斷增強各級領導干部法治意識,全面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市關于法治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根據《關于開展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職責及法治政府建設自查的通知》的實施辦法和相關細則,聚焦“關鍵少數”,切實發揮在推進我鎮法治建設中的領導核心作用,堅持做到“四個親自”,統籌推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我鎮形成良好的法治建設工作格局。
2.一是持續推進依法治鎮,加快法治紅格建設進程,積極開展“八五”普法,持續深化“法律七進”,依托“4.15”國家安全日宣傳、“6.26”國際禁毒日、“12.4”憲法宣傳日、“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防范邪教宣傳月等主題活動;創新基層法制宣傳教育的形式,除了宣傳欄、村村響廣播等宣傳方式,還依托新媒體進行宣傳,通過LED顯示屏、微信、手機短信等新媒體開展法治宣傳,大力宣傳國家安全、綜治維穩、民法典、憲法、城鄉規劃、防范網絡詐騙、禁毒、森林防火、疫情防控等相關的法律法規,確保全民普法,全民懂法,增強法律意識。截至目前,開展法治宣傳活動53余次,發放宣傳資料5700余冊,粘貼橫幅12余幅,提高干部群眾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推動發展的能力。二是持續開展平安建設,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常態化,充分發揮“雪亮工程”和綜治中心等作用,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不斷深化“遵法評理會”,抓好信訪維穩工作,著力防范化解金融、債務風險。三是持續狠抓安全生產,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加強應急體系建設,強化非煤礦山、道路交通、食品藥品、建筑施工、尾礦庫等領域安全監管,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保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3.依法抓好常態化疫情防控。依法嚴厲打擊疫情違法犯罪行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社會平穩有序。落實常態化精準防控要求,依法實施應急處置措施,加強疫情防控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始終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防控工作。按照法定內容、程序、方式、時限,及時準確通報疫情信息,形成良好法治輿論引導。
(三)完善工作機制,提升建設效果。為加強對各村、各單位的管理,確保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有章可循,結合紅格鎮的管理實際,先后制定了《紅格鎮政府工作規則》、《紅格鎮效能責任追究管理辦法》、《紅格鎮村級項目管理制度》、《紅格鎮村組干部五年任期管理責任書》等制度。通過制定完善全鎮法治政府建設責任制實施方案,分解法治政府建設任務、明確法治政府建設主體、落實責任、確定工作目標。堅持做到責任機制、監督機制和評議考核“三到位”,努力建立主體明確、權責統一、運轉協調、廉潔高效的法治政府建設機制。為進一步規范政府決策行為,提升鎮、村(居)、組管理社會事務的能力和水平,及時多元化處理化解矛盾糾紛,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
(四)認真履行職能,發揮服務保障作用。
1.履行公共服務職能
一是突出社會管理創新,促進村民自治。探索以村民委員會為主,牽頭組織采取強制措施推進征地搬遷工作,同時強化集體資產資源的監管,建立農村公共服務運行維護管理機制。推選戶代表在全鎮構建起了龐大的村民自治網絡,與村組干部密切配合,形成了一張村民自治大網,強化了鄉村治理,增進了民生福祉,構建起了共管共享格局。
二是突出法治氛圍營造,提高干部群眾法治意識。依托“法律七進”的建設成果,形式多樣的深入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民法典》、《青少年保護法》、《森林法》等法制宣傳教育。聘請律師擔任政府法律顧問,規范行政行為強化干部群眾法治意識。不斷創新基層法制宣傳教育的形式,在全鎮鋪開“遵法評理”工作,各村(居)成立以村書記為組長的普法小組,建立普法明白卡,招募普法志愿者,培養法律明白人,利用大會小會進行法制宣傳。完善中小學校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制度,使廣大干群人人知法、懂法、護法、守法,營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諧的社會文明氛圍。
2.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我鎮認真貫徹執行新修訂的《四川省行政執法公示辦法》《四川省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辦法》和《四川省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探索制定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事項標準。加大行政執法人員管理培訓力度,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度,全面提升行政執法水平。經過長期努力形成了“黨委政府統一領導,執法力量成為主體,駐鎮單位和村(居)組織廣泛參與”的共管共享工作格局。堅持問題導向,把群眾的意見、訴求、愿望作為破解集鎮管理難題,建章立制的切入點等宣傳資料和管理制度,使我鎮公共管理、服務逐步規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通過推選有一定社會影響力、遵紀守法、品行良好的居民擔任文明勸導員,勸誡、制止不文明行為,最大限度地緩解了多年陋習、抵觸情緒與依法管理之間的沖突,還有效解決了現行城鎮管理法律、政策上的一些盲點問題。
通過整合執法資源,紅格城鎮管理逐步規范有序,違法建設得到有效遏制,集鎮秩序、旅游環境、人居環境得到明顯改善,在執法過程中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原則,有效樹立了執法權威,贏得了群眾廣泛支持。
3.認真履行復議應訴職能
行政訴訟法施行以來,我鎮依法履行行政應訴職責,取得了積極成效,尊重人民法院依法登記立案,積極支持人民法院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起訴權利,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對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的監督。
(五)提升工作水平,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1.突出整合執法資源,有效破解管理難題。
紅格鎮通過多年法治政府建設,人民群眾的思想意識、公共意識、法治意識有所提高,但少數群眾在過渡中的公共意識、秩序意識、法治意識方面還比較淡漠。在紅格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成立了紅格綜合執法隊以來,積極承接住建(城管)、環保、市場監管、水務等部門委托行使的市容環境、城鎮綠化、市政設施、建筑市場、燃氣管理等方面的全部行政執法權;受縣級行政執法部門的委托部分行使的城鄉規劃、環境保護、水務、公安交通、土地管理、工商、食品藥品監督等方面的行政執法權;按職責權限呈報辦理違法違章案件,切實解決執法主體缺失、權力交叉、程序失范、責任不清、多頭執法等問題。
2.突出人大職能,提升行政能力,推動政風、行風改進。
從2013年開始,我鎮探索開展鎮人大主席團對鎮機關15個站所辦和承擔公共服務職能的23個駐鎮行政、企事業單位,就履行職責、服務地方經濟和群眾等方面進行民主測評。對鎮政府直屬的、測評排名靠后的2個站所辦,直接轉入人大評議程序,收集意見和問題,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并向人大主席團和代表報告整改情況;對23個上級派駐單位的測評得分、排名情況和意見、建議函告其上級主管部門,通過此項工作的開展,促進了政風、行風的改進,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不斷提升。另一方面積極參與全市人大立法工作。市、縣根據實際工作情況率先在紅格成立立法聯系點,建立了人大代表之家,由市、縣人大代表接待群眾,收集人民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定時組織召開人大會議,督促政府解決民生問題,充分行使了聯系點的職責同時,也根據紅格發展實際中發現的問題和需要政策優化的地方向上級進行反饋和爭取,為下一步發展打下堅實基礎。
3.信息實時更新,工作不斷改進。
我鎮按要求完成各類法治政府建設報告,并及時更新上報法治政府建設的相關簡報信息,依法依規推進行政決策公開、執法公開、管理公開及結果公開,深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將法治政府建設情況作為政府工作報告的重要部分向代表和群眾進行通報,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從源頭上保障行政權力公開透明。
三、存在的問題
(一)法治政府建設的環境建設有待完善。法治理念還沒有深入人心,依法辦事的意識還沒有完全樹立。一方面是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有待提高;另一方面普法工作形式、效果需改進提高,廣大群眾的法治觀念尚需提升。
(二)監督工作還需進一步加強。行政監督體系建設還不到位,輿論監督、群眾監督、媒體監督等有待加強。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們將繼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市、縣委關于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有關要求,繼續健全完善“責任+任務”兩張清單,強化工作落實,持續加大普法宣傳力度,營造全民遵法、守法、用法的濃烈氛圍。具體抓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一)加強領導,確保形成合力。繼續堅持和完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形成統一規劃部署,各部門齊抓共管、密切配合、各負其責的工作格局。要把法制宣傳教育納入我鎮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與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及時調整充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網絡體系,建立健全協調配合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長效機制。
(二)完善制度,推進法制教育的制度化和規范化。在認真總結法制宣傳教育的成功經驗的基礎上,要善于把經過實踐檢驗的成功做法上升為各類重點對象的學法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推動普法工作;加大學法、用法的力度。特別加強對征地拆遷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確保特色小鎮建設順利推進。
(三)增強法制宣傳,做好普法工作。群眾的法律義務意識對執法工作至關重要。在依法治國理念的大前提下,嚴格規定行政執法主體權限的同時,逐步完善執法對象配合執法的法定義務,增強群眾在享有法律賦予權利的同時,應履行相應法律義務的意識。
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作,全面提高群眾的法律素養,實現法治社會任重道遠。我鎮將繼續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在縣法治政府建設辦公室的具體指導下,繼續開展好下一步的依法治理工作。
紅格鎮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