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邊縣公安局主動作為切實提升矛盾糾紛化解能力
發布時間:2024-02-28 來源:鹽邊縣公安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鹽邊縣公安局
主動作為切實提升矛盾糾紛化解能力
為從源頭預防和減少轄區內的矛盾糾紛,鹽邊縣公安局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理念,加大“調處、回訪、宣傳”力度,切實提升矛盾糾紛的掌控力、化解力、防控力,全力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治安環境。
一、抓牢“調解”環節,防止矛盾激化。一是加強排查,把握工作主動權。著重加強對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排查梳理,及時找準癥結對癥下藥,通過法律法規宣傳、談心交流等方式,防止矛盾糾紛激化升級,做到早發現、早化解,確保將各類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階段。二是做好調解,防止矛盾升級激化。以“群眾利益無小事”為服務導向,堅持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著落",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實行當場解決,不等不靠,主動將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階段,確保矛盾糾紛發現一起,調處一起。截至目前,共摸排矛盾糾紛線索90余條,調解化解率達95%以上,切實維護區社會治安持續穩定。
二、著力“回訪”環節,鞏固調解成效。一是定期回訪。對已調解的每一起矛盾糾紛均登記造冊、建立臺賬,對調解的較復雜矛盾糾紛、涉及多方當事人的糾紛、容易激化的糾紛以及時間長的糾紛在協議履行期間或調解后進行定期回訪,并做好回訪登記。二是有效回訪。針對較復雜的極易激化的矛盾糾紛進行回訪,了解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想法和思想動態,查看糾紛是否排查到位、調解是否切實有效,及時了解矛盾雙方當事人對糾紛處理的滿意度。同時深度了解當事人思想狀況,及時發現和掌握有無新的隱患苗頭,對有激化傾向的,果斷采取措施,合理調解處置。
三、抓實“宣教”環節,營造和諧社會氛圍。一是抓線下宣傳。深入村社、學校等人員密集場所,充分開展各類宣傳活動,發放宣傳手冊10000余份,解答群眾咨詢,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通過群眾身邊事以案說法,著力提高群眾遵紀守法意識,從根源上減少矛盾糾紛調解阻力。二是抓線上宣傳。利用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體,向廣大群眾宣傳矛盾排查調處工作的重要作用,展示打擊犯罪成果、揭露犯罪手法和特點、普及風險防范知識,起到教育一群、影射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