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邊縣公安局解決執法突出問題 提升公安機關辦案質效
發布時間:2024-06-14 來源:鹽邊縣公安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鹽邊縣公安局
解決執法突出問題 提升公安機關辦案質效
鹽邊縣公安局按照省廳、市局的統一部署,結合執法辦案實際,精心組織,統籌謀劃,查問題、補短板、抓落實,全面梳理排查整治執法突出問題,一體推進“查、改、治、建”,確保隱患根除、不留“舊賬”,不斷提升公安機關執法辦案質效。
一、周密部署,精準施策抓推進。一是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各單位主辦民警的職責任務,研究部署工作任務,解決存在問題,切實做到有的放矢。二是突出整治重點。堅持“每日一提醒、每周一通報、每月一考核”,用具體數據和指標評價整治工作質態,增強考核的激勵作用和剛性約束。三是明確整治目標。確立發現一個問題、治理一個問題、鞏固一項成果的整改思路,強化工作推進。
二、嚴格運行機制,為執法管理注入持續動力。一是盯警情盯案件。在開展警情日巡查的同時,每日安排值班民警對縣局的所有警情進行逐條巡查,發現問題后在通報分包民警的同時,直接以電話、發政務微信的方式實時督促辦案民警進行整改并向法制員進行通報。法制員則將主要精力放在對當日受立案案件的逐案檢查,指出執法問題,提出工作建議,指明偵查方向。二是抓問題抓整改。對在各類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由鹽邊縣公安局下發執法質量提醒單,督促辦案民警進行整改,對不落實整改的民警,報督察大隊,符合追究執法過錯的,上報落實責任追究。通過強有力的監督整改,縣局的各類執法問題逐步減少,問題整改率逐步提升。三是強管理強監督。充分利用執法辦案智能管理系統,實現對警情、案件、場所、財物、案件卷宗、人員等“六大核心要素”的流程化、精細化、標準化、智能化管理,有效提升法治公安建設水平。通過法制員制度的實施,鹽邊縣公安局民警執法能力日益提升,執法行為日趨規范,執法質量有了顯著提升。
三、夯實基礎,長管長治抓提升。一是靶向發力,構筑執法監督“新常態”。不斷發掘法制員在執法突出問題整治中的積極作用,要求每日盯牢每一個執法環節,把執法監督閘門設在一線辦案單位。通過“網上巡查+實地檢查”、“卷宗抽查+案件評查”等方式,對問題層層過濾,對突出執法問題徹底整改到位。形成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的工作格局。二是固本強基,打造執法隊伍“新樣貌”。主動摒棄“新人不問舊案”、“案件移交即責任轉移”的狹隘思維,切實減少執法問題,確保同向發力、深度治理。在總結民警執法方面存在盲區和弱項,著力從源頭上規范執法習慣,堵塞執法漏洞,嚴密管理措施。三是煥發活力,提升執法考評“新質效”。依托縣局績效考核,加大執法質量考評力度,深刻剖析存在的問題并進行通報,實現個體好與差精確比較,正向激勵民警“想辦案、多辦案、辦好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