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邊縣公安局健全“四項機制” 提升基層基礎工作質效
發布時間:2022-10-31 來源:鹽邊縣公安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鹽邊縣公安局健全“四項機制”
提升基層基礎工作質效
基層基礎工作是公安工作的根基,更是派出所工作的重心,為進一步推進基層基礎建設、創新社會治理模式,鹽邊縣公安局堅持“抓基層、強基礎”,健全完善“四項機制”,不斷提升基層基礎工作質效,維護轄區平安穩定。
一、健全基礎信息采集機制。將基礎信息采集與治安管理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同研究、同布置、同檢查、同考核,確保派出所工作做到哪里、基礎信息就采集到哪里。一是網格化管理,確保責任落實更細。以社區為單元將轄區劃分,每個網格明確一名社區民警為網格管理員,每個模塊根據治安復雜程度安排適當數量的輔警、巡防隊員和流動人口專管員為基礎信息采集員,并結合網格實際下達采集任務,將責任細化到網格、模塊、具體人。二是彈性化推進,確保信息采集更全。靈活調整信息采集員工作模式,利用非上班時間開展入戶走訪,實現信息采集敲得開門、見得了面、說得上話,出租房、公租房入戶采集難題,信息采集率、錄入率、準確率明顯提高。三是常態化積累,確保數據質量更高。堅持“誰采集誰負責、誰錄入誰負責、誰審核誰負責”,充分整合“吃、住、行、學”等社會信息資源,及時匯聚錄入社區警務平臺,確保信息準確、完整、鮮活。
二、健全實有人口管理機制。夯實人口管理工作基礎,全面掌握轄區實有人口流向和現實表現情況,以管住人實現治安平穩可控。一是高標準推動重點人員分級管控。嚴格按照“一人一檔”“一人一策”,對排查出來的各類重點人員實行分級分類分層管控,通過現實身份和虛擬身份、公開摸排和情報搜集、走訪見面和軌跡跟蹤“三個結合”方式,有效防范轄區管控對象產生現實危害。二是高質量落實出租房屋管理制度。結合日常管理情況,將轄區出租房屋按照“放心戶、一般戶、重點戶”進行分類管理,有效解決群眾主動申報意識差、管理制度不落實、基礎臺賬不健全等隱患問題。三是高要求完善矛盾糾紛化解管控措施。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不斷健全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機制,對轄區各類矛盾糾紛實行“制度化、可視化、動態化、精細化”管控。
三、健全行業場所管控機制。圍繞提升行業場所治安管控水平持續發力,不斷增強陣地控制力。一是強化責任落實到位。嚴格轄區重點行業場所備案管理,統一規范工作臺賬,壓實業主治安防范責任,全力擠壓“黃賭毒詐”違法犯罪活動空間。二是強化陣地控制到位。將易被違法犯罪分子利用、落腳、活動的旅館業、汽修等作為陣地控制重點,抓實常態檢查、集中清查和不定期抽查,進一步完善責任倒查機制,全面堵塞安全管理漏洞。三是強化治安問題整治到位。緊盯群眾反映強烈的治安熱點、難點和痛點問題,積極會同街道辦、等部門,加大行業場所突出違法犯罪打擊整治力度,進一步規范行業場所經營行為,持續凈化社會治安環境。
四、健全監督考核評判機制。進一步強化組織保障,細化監督、考核評判方式,提高民警、輔警抓基層基礎工作的積極性。一是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成立由派出所所長任組長,分管勤務指揮室的所領導為副組長、其余所領導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全面構建“齊抓共管、齊頭并進”的基層基礎工作格局。二是完善倒查機制,突出常態監督。明確重點內容、倒查方式、倒查時限、數據質量整改、獎懲等工作內容,制定信息質量日常抽查制度,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基層基礎工作。三是抓好機制落實,倒逼工作提效。通過交叉互查、每日通報、掛鉤考核的方式,對信息采集工作進度及質量進行驗收,確保信息采集、錄入、維護工作步入常態化、標準化軌道。同時,對模塊內工作推進有力的社區民警、巡防、輔警和專管員給予表彰獎勵,著力營造全警參與、整體聯動、運轉高效的工作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