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邊縣公安局 “四措施”扎實推進公安社會化綜合評價工作
發布時間:2023-05-05 來源:鹽邊縣公安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鹽邊縣公安局
“四措施”扎實推進公安社會化綜合評價工作
鹽邊縣公安局始終堅持將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作為衡量公安工作成效的根本標準,以民意為引領,以問題為導向,以改革為動力,緊密結合自身實際,有序有效推動公安社會化綜合評價工作群眾滿意度指數不斷提升。
一、高要求統籌推進。堅持把社會化評價工作確定為“一把手”工程,多次召開專題研究部署社會化評價工作,落實“局長攬總抓、政委牽頭抓、班子成員分頭抓、全局上下共同抓”的社會化評價工作體系,構建“督察牽頭、警種主抓、多警聯動、齊抓共管、合成作戰”的工作機制,全面統籌推進社會化評價工作,確保了社會化評價工作各項措施落細、落實、落地。
二、高標準回訪落實。常態化開展走訪,通過上門、短信和電話等方式在24小時內對報警人、案件當事人進行“面對面”或“點對點”回訪,告知案事件處理和進展情況,聽取和收集意見建議和線索。通過及時與群眾聯系溝通,了解掌握群眾對公安工作的滿意情況,提高接處警滿意度和回復率。同時,通過多形式、多渠道、全覆蓋的回訪評價,有效督促民警規范執法執勤,快捷、高效處警、辦案。
三、高質量拓展宣傳。發揮全警之力,通過發放宣傳卡片、LED、張貼海報等方式,加大對公安機關社會化評價工作短信回訪的宣傳力度,提高社會知曉率,增強群眾參與度。同時,充分利用重大節假日、趕場等時機和節點,廣泛宣傳公安機關在打擊破案、巡邏防控、民生警務、基層基礎等工作中的具體做法及成效,引導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知曉、認可、配合公安工作。
四、高規格開展核查。堅持對每一條群眾不滿意的事項,均按照“情況沒查清不放過、措施沒落實不放過、問題沒整改不放過”的要求,逐一核查,進一步找準“病因”,通過分析研究進一步摸清群眾愿望和訴求,找到工作差距和不足。對查證屬實的單位和個人,采取 “通報”“廳規記分”等方式,切實糾正執法服務口存在的頑瘴痼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