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邊縣自然資源規劃和林業局關于鹽邊縣城區YP2020-01#(縣醫院北側地塊)規劃調整及指標論證報告公示
發布時間:2020-05-11 來源:鹽邊縣自然資源規劃和林業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鹽邊縣自然資源規劃和林業局
關于鹽邊縣城區YP2020-01#(縣醫院北側地塊)規劃調整及指標論證報告公示
鹽邊自規〔2020〕8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規定,“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將經審定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總平圖予以公布”。現將鹽邊縣城區YP2020-01#(縣醫院北側地塊)規劃調整及指標論證報告有關事宜公示如下:
一、公示地點:鹽邊縣自然資源規劃和林業局、項目現場、鹽邊縣公眾信息網。
二、公示期限:2020年5月11日-2020年6月9日(30日)
三、意見反饋渠道:
在公示期限內,若有意見的,則請通過電話或書面郵寄方式向鹽邊縣自然資源規劃和林業局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股反饋意見,反饋意見請以真實姓名和聯系地址方式進行,否則不予受理。
聯系地址:鹽邊縣自然資源規劃和林業局403室
聯系人:馬志華,王敏
郵編:617100;聯系電話:0812—8664959
特此公示。
附件:1.鹽邊縣城區YP2020-01#(縣醫院北側地塊)規劃調整及指標論證報告簡介
2.鹽邊縣城區YP2020-01#(縣醫院北側地塊)規劃調整及指標論證報告相關圖紙
鹽邊縣自然資源規劃和林業局
2020年5月11日
附件1
鹽邊縣城區YP2020-01#(縣醫院北側地塊)
規劃調整及指標論證簡介
一、規劃調整及指標論證背景
隨著成昆鐵路復線攀枝花東站(鹽邊站)的建成及鹽邊縣城市總體規劃南拓戰略的實施,鹽邊縣已啟動桐源新區的規劃建設工作。為了帶動新區發展建設,城市體育公園公共服務設施配套設施需重新整體規劃布局。
本次規劃主要涉及《鹽邊縣城市總體規劃(2011-2030)》中的體育設施用地,原總規中縣城體育公園用地緊鄰縣城醫院。按照我國《綜合醫院建筑設計規范》要求,綜合醫院的選址周邊不能有少年兒童聚集場所、環境必須安靜,若原體育公園建成后將對醫院將形成一定的干擾,本次規劃對原體育公園設施用地性質進行調整和研究調整后用地相關控制指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四川省城鄉規劃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為了加強城鄉規劃的引領作用,保障國有土地的集約利用,加快閑置土地的有效利用,需對新縣城縣醫院北側地塊建設用地等相關用地性質和指標論證,使區域用地符合縣城發展需求,并對項目地塊的相關條件和規劃指標進行調整,以為項目開發建設提供行政許可依據。
二、規劃調整及指標論證背景
根據相關要求,結合規劃及實際情況,進行規劃調整方案編制,并針對規劃調整方案進行分析研究,提出規劃調整的意見與建議,為規劃管理和實施提供參考,維護規劃的嚴肅性和一致性。
三、規劃調整原則
(一)公共服務設施類用地調整符合城市“南拓”戰略,調整后公共服務設施用地面積只增不減
(二)優化土地配置、集約利用土地原則
(三)因地制宜,結合實際合理優化的原則
四、規劃調整理由
(一)成昆鐵路復線攀枝花東站(鹽邊站)的建成及總體規劃確定的南拓戰略,縣委、縣政府已啟動桐源新區的規劃建設工作,新區中已規劃縣級體育用地,且用地規模大于原規劃中該處的體育用地。
(二)原醫療衛生用地(A5)縣人民醫院用地北側與南側高差較大,建設填方量加大,經濟性較差。
(三)原規劃中,該地塊周邊已有:橄欖坡公園、鹽邊縣人民醫院、鹽邊縣桐子林鎮中心小學等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為推動新區發展,將該處體育設施用地、行政辦公用地及部分醫療衛生用地調整為居住用地,有利于提升該片區土地利用價值,且為新區發展提供助力。
(四)原行政辦公用地(A1)內現狀為稽征所與汽車修理廠,稽征所原為政府下屬單位,因政府改制,該單位現已改制為企業,且該處辦公樓已閑置。
(五)鹽邊縣城區內,規劃行政辦公用地已能夠滿足未來行政使用要求,且在大力推進智慧政務辦公系統的情況下,該處行政辦公用地將不再需要。
五、規劃調整內容
(一)本次規劃調整將磨石箐A-01(A4體育用地)、磨石箐A-03(A1行政辦公用地)兩個地塊全部調整為R2二類居住用地。
(二)將磨石箐A-02(A5縣人民醫院醫療衛生用地)地塊北側13205平方米調整為R2二類居住用地。
六、指標論證結論
(一)用地邊界
用地邊界主要根據鹽邊縣自然資源規劃和林業局納入論證研究的用地范圍確定,經與鹽邊縣自然資源規劃和林業局、桐子林鎮人民政府現場踏勘,本次論證建設用地面積91680.11平方米。
(二)用地編號和性質
鹽邊縣城區未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根據鹽邊縣自然資源規劃和林業局提供宗地代碼,YP2020-01#用地性質為R2(二類居住用地),YP2020-02#用地性質為A5(醫療衛生用地)。
(三)地塊控制指標
YP2020-01#地塊控制指標:用地面積為91680.11m2,容積率為2.2,建筑密度為22%,綠地率為35%。
YP2020-02#地塊控制指標:用地面積為52360.42m2,容積率、建筑密度、綠地率現狀保留不變。
附件2
鹽邊縣城區YP2020-01#(縣醫院北側地塊)規劃調整及指標論證相關圖紙
場地周邊現狀
區位條件
原總規用地布局示意
調整后總規用地布局示意
指標論證后分圖圖則
意向方案總平面圖
意向方案鳥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