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訂全縣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及科技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措施建議并組織實施,擬訂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全縣重大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起草有關科技發展的地方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承擔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擬訂科研機構改革發展與布局的規劃和政策并指導實施,組織開展創新績效管理。承擔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科技評估管理和科研誠信建設工作,建立相關制度并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縣重大科技決策咨詢制度建設工作。
提出促進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的相關政策措施建議,承擔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實施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研儀器等科技資源開放共享的政策措施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促進科技金融結合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牽頭擬訂全縣推進創新創業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縣重大的創新創業活動,指導推進全縣創新創業工作。承擔科技人才工作,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劃。
擬訂全縣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提出工業領域創新平臺、基地規劃布局建議并參與實施。指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組織開展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的初審工作。承擔推進科技服務業發展的相關工作。
擬訂農業農村發展和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提出重大行動任務并組織實施,推動相關領域重大關鍵技術攻關和成果應用示范。提出相關領域創新平臺、基地規劃布局建議并參與實施。指導現代農業示范基地建設,推進農村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承擔科技扶貧工作。推動新能源、特色生物、康養產業等綠色技術創新,推進科技服務民生工作。擬訂全縣科學普及的規劃和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指導全縣科普能力建設和科普場館建設。
承擔全縣技術轉移體系建設工作,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的相關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指導推進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擬訂科技對外交流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和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推進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擬訂全縣科技招商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協調開展對外經濟交流與合作,承擔各類會展的牽頭工作。
承擔自然科學研究等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的相關工作。承擔國外智力引進和外國專家服務工作,擬訂全縣引進外國專家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建立外國專家、團隊吸引集聚和聯系服務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