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宣貫會暨不良反應工作推進會
發布時間:2021-06-22 來源:鹽邊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為保障我縣人民群眾用械安全,及時宣傳貫徹新修訂施行的《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落實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單位主體責任,加強藥械不良反應工作上報進度,按時按量完成年度考核目標。縣市場監管局分別于6月16日、17日和18日在紅格片區、桐子林片區、漁門片區召開了鹽邊縣《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宣貫會暨不良反應工作推進會,全縣醫療機構、各醫藥連鎖公司、單體藥店相關負責人共160余人參加,發放宣傳資料600余份。
本次會議通過對比新舊版《條例》,重點對醫療器械經營及使用、不良事件的處理與醫療器械的召回、法律責任章節進行了解讀,對新修訂《條例》中醫療器械經營貯存場所和條件、經營使用備案要求、進貨查驗制度及銷售制度的建立、進口醫療器械要求等內容進行了詳細講解。會上還對我縣上半年藥械不良反應監測工作完成情況進行了通報,對工作開展滯后的單位提出了具體要求,對下半年工作重點作出了安排。
會議還要求,各醫療機構和藥店要加強日常管理,必須從具備資質的單位購進藥品、醫療器械,履行進貨查驗制度;做好維護保養并保存完整記錄;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積極上報藥械不良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