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長+警長”助推鹽邊綠色崛起
發布時間:2020-04-29 來源:鹽邊縣水利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河長+警長”助推鹽邊綠色崛起
在全面推行河長湖長制的工作中,鹽邊縣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嚴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河長制湖長制各項重要決策部署,認真打好碧水保衛戰,切實做好河道治理工作,共同營造鹽邊縣“水清、岸綠、河暢、景美”的生態環境,構建“河長+警長”工作機制,以“河長管河,警長巡河”的模式,扎實開展境內河道管理及環境整治工作,嚴厲查處涉水違法犯罪行為,強化水事執法與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助推鹽邊綠色崛起。
一、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強“責任”
為構建完善部門聯動、職責明確、問題導向、水岸同治、監管嚴格、獎懲分明的河湖管理保護機制,推動全縣河湖治理邁向新階段。制定《鹽邊縣河道總警長及警長制工作實施方案》,縣公安局成立河道警長制工作領導小組,設立以副縣長、局黨委書記、局長為總警長,公安局黨委副書記任執行組長兼副總警長,其他局黨委成員任副組長,治安大隊、刑偵大隊、派出所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縣、鄉(鎮)二級警長制管理體系。堅持“以塊為主、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采取“一對一”的方式逐級設置河道警長。全縣共設立縣級河道警長28名,鄉(鎮)級河道警長47名。縣級總警長負責牽頭縣警長制管理工作,統籌協調工作推進中的重大問題;縣級河道警長牽頭對其所管轄流域內的相關警務工作進行督導;鄉(鎮)級河道警長擔任河流所流經轄區內警長制的第一責任人。
二、精心編織巡河網,強“監管”
制定縣級河長、鄉(鎮)級河長、河道警長巡河制度,并將巡河頻次納入年終考核機制。各級河長、警長率先垂范,按照巡查機制,做到河、庫、渠道全覆蓋巡查。由縣級河長牽頭抓總、縣鄉兩級警長和部門協調配合、鄉(鎮)抓落實,在水資源保護、最嚴格水資源管理、河庫水域岸線管理保護、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等方面多手發力,嚴守“三條紅線”,嚴格水域、岸線等水生態空間管控,重拳打擊侵占河道、圍墾湖庫等違法違規亂象。2019年至今年縣級河長和警長累計開展巡河928次,鄉(鎮)級河長和河道警長累計開展巡河4785次。共排查出問題393個,已整改完成390個,整改率99%,短期內能整改的問題都得到了及時妥善處理,未完成整改的問題按計劃加快整改。
三、多部門形成合力,強“打擊”
印發《鹽邊縣河(湖)長制部門聯合執法制度》,這一制度的建立,打破了單一部門執法難的瓶頸,標志著我縣在涉河(湖)問題聯合執法方面將制度化。同時進一步明確公安、發改、林業、經信、水務、環保、交通、國土、住建、農牧、林業、衛計、市場監督管理、旅游等部門間聯合執法內容和方式,統籌上下游左右岸,理順權責、優化行政執法職能配置,實現流域執法監督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環節、統一執法,形成合力,提高整體效能,重拳出擊各類涉河(湖)違法行為。
(一)打擊河道采砂:2017年以來,惠明鄉河道非法采砂違法犯罪活動尤為突出,縣公安局與縣水利局迅速開展聯合執法,加強兩法銜接機制,對惠明鄉境內非法采砂點逐一摸排調查,共辦理行政案件3件,刑事案件2件,打擊處理5人,其中起訴檢察院2件,起訴2人,有效震懾了全縣非法采砂違法犯罪活動。
(二)打擊環保違法:2018年接群眾舉報,巴拉河流域新民段河水異味嚴重。接警后,縣公安局和縣環保局趕赴現場,對河水進行抽樣化驗,并查找污染源頭。據查,某企業趁暴雨偷排生豬糞便入河道,嚴重污染水質,縣公安局依法對涉案人員2名作出了治安拘留十日的處罰,受到沿河群眾一致好評。
(三)打擊非法捕魚:每年3月至6月屬禁漁期。縣公安局和縣農業農村局密切配合查處在自然水域里用電魚的方式進行非法捕撈,2019年共出動執法船86次、執法車110次,執法人員750人次,收繳捕魚器7臺套,查獲禁漁期違法捕撈25起,暫扣魚竿49根,勸離釣魚人員870余人次,銷毀刺網73張約7000米,沒收手網3張,銷毀蝦籠350多個,累計放生漁獲物293千克。立案4件,依法起訴12人,有效凈化漁政管理市場。
四、充發動全民參與,強“宣傳”
定期發布各級各級河長、部門和鄉(鎮)的工作動態,結合河長制湖長制“進機關、進校園、進社區、進企業、進村組”、世界水日、中國水周、世界環保日等宣傳活動,通過各種會議、微信群、“村村通”廣播、LED屏播放宣傳視頻、懸掛宣傳橫幅和現場發放宣傳單等方式,多形式、多方位、多渠道向群眾宣傳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鼓勵全民參與共同保護環境。宣傳活動期間共發放宣傳資料5000余冊。通過宣傳活動的影響,群眾自發參與到“清河、護岸、凈水、保水”四項行動中,2019年全縣上下深入開展清河、護岸、凈水、保水“四項行動”春季和冬季攻勢,各級河長、各部門、鄉(鎮)累計投入15000余人次,集中、分散開展河道垃圾及庫區漂浮物清理工作,清理河庫垃圾及漂浮物3500余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