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國務院出臺了《裝備制造業調整和振興規劃》(以下簡稱《規劃》)。這是繼2006年《國務院關于加快振興裝備制造業的若干意見》之后,國務院再次針對裝備制造業發布的規劃。
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國務院出臺了《裝備制造業調整和振興規劃》(以下簡稱《規劃》)。這是繼2006年《國務院關于加快振興裝備制造業的若干意見》之后,國務院再次針對裝備制造業發布的規劃。相比較,我認為《規劃》有兩大亮點:
第一,非常務實。《規劃》制定的措施都是可以實實在在落實的,著力點非常清楚。另外,《規劃》還指出了通過稅收等政策手段加以調控。
第二,《規劃》一再強調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提高自主化水平,這非常及時。自主化與國產化是兩個不同的概念。自主化是通過消化吸收國外的先進技術,自主研發平臺或產品,其核心技術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引進國外關鍵技術和產品,再配置部分國產零部件制造的所謂“國產化”產品,不但為國外企業帶來了商業利益,而且還可能阻礙了自主創新。因此,提升裝備制造業自主化水平具有現實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