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邊縣重大項目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發布時間:2024-09-29 來源:縣政府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一、制定背景
為規范有序推動縣級重點項目加快實施,充分發揮重點項目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支撐、推動作用。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情況,擬定《鹽邊縣重大項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二、制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2號《政府投資條例》。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政府投資管理辦法》的通知(川府規〔2022〕5號)。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重點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川府發〔2020〕19號)。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重點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攀辦規〔2023〕1號)。
三、主要內容
《辦法》主體結構與《攀枝花市重點項目管理辦法》一致,結合我縣實際作了進一步細化,除總則和附則外,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一)項目確定。《辦法》將“符合法律法規、產業政策、發展規劃、行業規范和資源節約集約利用要求等,對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具有支撐引領和導向示范作用,經縣政府審定并發布的項目”定義為縣重點項目,同時,為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納入新型基礎設施、新型城鎮化、鄉村振興發展以及符合省市縣戰略和對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項目。
(二)組織實施。《辦法》明確,縣重點項目按照加快前期、新開工、續建、竣工四個批次組織實施。明確了項目的實施主體、管理主體,并對項目審批、要素保障部門的職責進行了明確的說明。
(三)工作機制。建立完善重大項目謀劃儲備機制、重大招商引資項目落地和重點項目推進對接機制、項目調度機制、分級協調服務機制、縣領導聯系縣級重點推進項目機制、投訴舉報機制、容錯糾錯機制等,著力實現項目全生命周期閉環管理。
(四)服務保障。按照“要素跟著項目走”的原則,《辦法》注重推動資金、用地、環評等要素向縣重點項目集聚。
(五)督導通報。《辦法》提出更加注重實效的獎懲激勵措施,開展“紅黑榜”通報機制,對鄉(鎮)和有關部門推進重大項目工作及成效進行綜合評估,鼓勵各級干部聚焦重點項目建設擔當作為、干事創業。
四、解讀單位和聯系人
本《辦法》由鹽邊縣發展和改革局解讀。聯系人:王簫,聯系電話:18725704440。
鹽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鹽邊縣重大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