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我縣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進入入戶調查階段!
發布時間:2018-08-02 來源:鹽邊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綠色發展】本月起,我縣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進入入戶調查階段!
(↑↑↑網絡配圖)
今天上午,記者在縣環保局采訪時了解到,根據《攀枝花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宣傳方案》和《鹽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鹽邊縣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自5月4日我縣召開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啟動會以來,截至昨天,我縣共清查工業源244家,集中式污染源處理設施7家,畜禽養殖17家,生活源鍋爐3家,入河(海)排污口22家。目前,我縣已全面完成普查清查建庫工作,即將進入入戶調查階段。
(↑↑↑我縣召開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動員會)
什么是全國污染源普查?
全國污染源普查是對污染源數據的全面清查和統計。全國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國情調查,是環境保護的基礎性工作,是全面掌握我國環境狀況的重要手段。
按照《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規定,每10年開展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2007年開展的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顯著成果,發揮了重要作用。
(↑↑↑工作人員進企業普查)
開展污染源普查的目的
縣環保局局長李濤告訴記者,開展污染源普查是為了摸清各類污染源的基本情況,了解污染源數量、結構和分布狀況,掌握全縣區域、流域、行業污染物產生、排放和處理情況,建立健全重點污染源檔案、污染源信息數據庫,準確判斷我縣當前環境形勢,加強全縣污染源監管,防控環境風險,不斷改善環境質量,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補齊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生態環境短板,為服務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提供依據。
(↑↑↑縣污普辦普查指導員下鄉核查污普工作)
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對象和內容
縣普查辦按照“全面覆蓋、應查盡查、不重不漏”的要求,以2017年12月31日為普查標準時點,科學謀劃,精心組織,對全縣工業污染源、農業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入河排污口等開展了“拉網式”清查。通過入戶清查填表,定位坐標,對名錄庫企業狀態進行詳細標注等,按要求完成了污染源普查清查建庫工作任務,并已按期完成全部清查數據資料上報。
(↑↑↑工作人員實地普查)
我縣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時間安排
李濤告訴記者,我縣將于本月全面啟動入戶調查工作,并嚴格按照普查方案規定采集、審核、處理數據,確?;A數據真實可靠。于2019年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數據審核與匯總、污染源檔案建立、普查成果發布、開展總結驗收與表彰活動等工作。
(↑↑↑工作人員實地普查)
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對象要承擔什么義務?
《統計法》和《污染源普查條例》是污染源普查的法律依據,必須嚴格遵循。污染源普查對象有義務接受污染源普查機構和污染源普查人員依法進行的調查,應當及時提供與污染源普查有關的資料,如實、按時填報污染源普查報表,不得拒絕、推諉和阻撓檢查,不得虛報、瞞報、拒報和遲報污染源普查數據,不得轉移、隱匿、偽造、篡改、毀棄原始記錄、統計臺賬、普查表、會計數據及其他相關數據。
污染源普查對象不履行相關義務的,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對于在污染源普查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干擾和弄虛作假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工作人員實地普查)
微信團隊
記 者 :李 俊
策 劃 :陶亞克
編 輯 :彭開欣 曾 靜
技 術 :何 志
監 制 :馬茂林
法律顧問 :蔡有聯 楊升才
官方微博 :@鹽邊縣廣播電視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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