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擬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政策措施、規范性文件,起草歷史文化保護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加強文化廣播電視陣地建設,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
?。ǘ┙M織推動全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體制機制改革,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融合發展。
?。ㄈ┕芾砣h重大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活動,指導全縣重點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基礎設施建設,組織全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宣傳推廣,促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產業對外合作與市場推廣,制定旅游市場開發戰略并組織實施,推進全域旅游。
(四)指導管理文化藝術、廣播電視事業,推動文化藝術、廣播電視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化藝術、廣播電視作品,推動各門類文化藝術及品種發展,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廣播電視基本公共服務和旅游公共服務建設,組織實施公共服務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深入實施惠民工程,統籌推進文化和廣播電視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七M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游資源普查、挖掘、保護與利用工作,促進產業發展。
(七)指導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市場發展,對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市場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范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市場。負責文化旅游市場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全縣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旅游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ò耍┕芾砗椭笇h文物保護利用與考古工作,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文物安全,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職責。監督管理全縣文化遺產保護和博物館事業,負責地方文物保護單位申報工作,推進全縣文化遺產的管理、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工作。
?。ň牛┴撠煂Ω黝悘V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及內容進行管理。負責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三網”融合。負責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指導、推進應急廣播電視體系建設。
?。ㄊ┏袚h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文物對外及對港澳臺的交流與合作。
(十一)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ㄊ┞毮苻D變。
1.以人民美好生活為引導,統籌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融合發展。協調推動網絡視聽節目管理健康發展。加強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優化廣播電視資源配置。協調推動網絡視聽節目管理健康發展。用好文化創意、科技創新和社會投資等新功能,促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簡政放權,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
加快陽光康養旅游目的地建設、實施“文化強縣”戰略目標。
2.統籌推進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縣文化館(縣文物管理所)承擔的行政職責,交由縣文廣旅局承擔。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與縣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h文廣旅局會同縣農業農村局建立健全協同配合機制,推動鄉村旅游工作??h農業農村局負責休閑農業推動工作。